警察新制服違約綁標? 法院認證沒問題!

去年4月18日警察制服全面換新裝,卻爆出綁標爭議案經廠商提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認定沒問題。(本報資料照)

去年4月18日警察制服全面換新裝,卻爆出疑似綁標爭議,落榜廠商日月星提出申訴後,公共工程委員會認定5家廠商違反採購法,撤銷決標結果。5廠商不服提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日月星第一階段審查沒過,不具決標資格無權提起申訴,工程會不應該受理,卻進行實體審查,於法不合,判5廠商勝訴,可上訴。

日月星申訴指出,新制服是由臺覲實業規劃設計齊虹實業、喬凱名恆華承國際貿易全家福5廠商卻與臺覲早有合作共識,直接向臺覲買布,其中,名恆負責人黃俊杰更是臺覲負責人黃煌善。工程會受理申訴後,認定確有不公平競爭,決定不予決標。

5廠商提起行政訴訟,警政署也以參加人身分出庭,表示該5廠商都履約完畢,且佔新制服總數的8成4,若依工程會審議判斷解約,恐導致全國警察無制服可穿,解除契約不符公共利益,因此內政部覈准不解約。

北高行認爲,日月星爭取該採購案時,第一階段規格標審查結果就已不合格,不得參加第二階段價格標,更不可能有決標資格,因此,日月星對決標結果並無利害關係,欠缺權利保護必要,工程會接獲日月星申訴,應爲不受理決定,卻仍實體審究,難認合法

此外,警察制服採購的布料規格具「普遍性」,市場上有多家廠商可提供,除了本案5家廠商,另外優的實業等5家廠商未使用臺覲布料也得標,可見臺覲布料並不會增加競爭優勢,更何況日月星投標時,開的規格也是使用臺覲布料,其申訴的立論基礎顯然矛盾。

北高行並指,新制服在2017年12月底設計完成,隔年1月召開說明座談會,並於3月辦理招標事宜,設計規格早公告周知,縱使臺覲參與設計,也已無競爭優勢,沒有利益衝突或不公平競爭的問題,遂判5廠商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