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一家三口被撞身亡:事發前正給孩子籌備一歲生日,不敢告訴老人噩耗

(原標題:景德鎮一家三口被撞身亡:事發前正給孩子籌備一歲生日,不敢告訴老人噩耗)

極目新聞記者 沈外

10月2日,江西省景德鎮市昌江大道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對夫妻和不滿一歲的兒子被撞身亡。一場車禍,一家兩代人全部殞命。

近日,有遇難者的親屬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一切都來得太突然,雖已事過20天,但仍無法接受這樣的現實。還有遇難者的同學稱,彼此已有五六年沒有聯繫,沒想到再次得知對方消息,卻是這樣的悲劇。

據瞭解,20歲的肇事車司機廖某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近日已被檢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一家三口頃刻殞命

據江西景德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通報,10月2日18時42分許,廖某某(男,20歲)駕駛一輛小型汽車行駛至昌江大道萊頓風情小區門口路段時,撞倒正在過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胡某某當場死亡、王某某經現場搶救無效死亡、胡某受傷經送醫搶救無效後死亡。經勘察、檢驗鑑定,廖某某排除酒駕毒駕嫌疑,負事故全部責任。10月3日,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被撞身亡的是一家三口,夫妻倆都是30歲左右,孩子還有幾天才滿一歲。”10月22日,遇難者的一名親屬陳先生(化名)向極目新聞透露,他通過死者家人的講述以及目擊者所拍視頻,逐漸瞭解了事故發生的完整過程。

事發現場畫面

陳先生稱,事發當天,丈夫胡永(化名)和妻子王雨晶(化名)抱着不滿一歲的兒子去父母家中吃飯,商量如何給孩子慶祝週歲生日。在夫妻二人停好車一邊觀察一邊準備過馬路時,突然兩人似乎被驚嚇到,丈夫伸出胳膊將妻子往旁邊推。頃刻間,一輛疾駛而來的白色小車將一家三口全部撞飛,王雨晶和兒子當場殞命,胡永雖經送醫搶救,但最終仍不幸離世。

陳先生表示,肇事車輛懸掛的是外地車牌,車中除了一名男性司機,還有一名女子。

市區一般車速較慢,怎會發生如此嚴重的交通事故?陳先生稱,後來他才瞭解到,事發路段的限速僅爲每小時40公里,而肇事車輛的時速竟高達128公里,是限速的三倍多。

另有遇難者家屬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警方告知,肇事司機廖某某與車上的女朋友因爲複合的問題吵架,猛踩油門開快車泄憤。

事故車輛(來自網絡)

“我已經不是晶晶媽媽了”

程寧和王雨晶曾是高中同學。22日晚,程寧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在她的印象裡,王雨晶是一個成績很好、開朗、愛笑的女孩。“可能是家裡條件不好,高二她就退學了。退學後,大家一起約着出來玩,她也總是笑呵呵的。”程寧介紹,後來因忙於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她和王雨晶已有五六年沒有聯繫,直到十一假期過後她刷到了網友發的視頻,看到了事故遇難者的照片,她才知道出事的竟是老同學一家三口。程寧告訴記者,同學們得知此事後都很震驚,同時也都想出把力,爲王雨晶力所能及地做些什麼。

“太突然了。”雖然事發已有二十天,陳先生和家人們仍感覺很懵,無法接受發生的一切。“他們兩口子都是很好的人,小兒子還不滿一歲,小傢伙四五個月的時候就能獨自睡在小牀上,早晨五點多醒了也不鬧,就一個人在那玩,特別乖。”陳先生介紹,王雨晶婚前曾長期和爺爺奶奶一起生活,王雨晶的父親曾告訴他,家人們一直不敢把噩耗告訴兩位老人。

事故現場(受訪者提供)

陳先生告訴記者,一家三口遭此橫禍,家人們都很悲痛,一次溝通中,王雨晶媽媽的一句話讓他不能自已。“本來晶晶的婆婆想安慰晶晶的媽媽,就像往常一樣說了句‘晶晶媽媽’,晶晶的媽媽聽後更是悲從中來,說‘我已經不是晶晶的媽媽了,世上再沒有晶晶了’。”

“一場車禍毀了兩代人,放在誰身上,誰能受得了?”陳先生告訴極目新聞記者,直到現在,胡永媽媽的微信頭像還是小孫子的照片。

肇事司機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捕

陳先生稱,事發後,肇事者廖某某的家屬曾通過中間人傳話,希望用金錢來賠償,還表示等廖某某放出來之後會來侍奉胡永的父母,但都被拒絕。

近日,廖某某的父親首次發聲,稱兒子造成事故事出有因:“這輛汽車剛買來5天,兒子實際上手操作不超過一天半。”廖某某的父親還稱,一直希望能當面向受害者家屬道歉,但對方堅決不接受。

胡永的母親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我和老伴沒有孩子了,只希望嚴懲肇事者,避免更多這樣的悲劇。”據瞭解,近日,廖某某已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檢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此前警方通報,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而後,廖某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檢察院批准逮捕。兩則罪名有何不同?

湖北征和律師事務所董文明律師表示,從刑期來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爲一重罪,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還有故意和過失之分,若因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董文明表示,交通肇事罪第一檔量刑爲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致使三人死亡且負事故全部責任的話,如以交通肇事罪量刑通常不會超過七年。

另外,從行爲上來看,交通肇事罪通常是在正常的交通活動中違反交規引發的意外事故,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通常表現爲以故意心態主動實施了具有高度危險性的駕駛行爲,並放任其嚴重危害到公共安全。如醉酒後在人羣密集的道路上高速行駛、駕駛車輛故意衝撞人羣等,其行爲的危險性和破壞性極大,超出了一般交通肇事行爲的範疇。

同時,董文明指出,在交通事故型犯罪中,交通肇事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經常發生競合,即同一個肇事行爲同時觸犯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種情況下,依法應擇一重罪處罰,通常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進行處罰。

此前報道

一家三口被撞身亡 家屬:肇事方提出賠償和幫養老以換取諒解

一起發生在江西景德鎮的車禍引起持續多日的關注。10月11日,景德鎮交警部門通報稱,事故發生於10月2日18時42分,20歲的廖某某駕車通過某小區附近,3名過馬路行人被撞,1人當場死亡、1人現場搶救無效死亡、1人送醫搶救無效死亡。肇事者廖某某排除酒駕毒駕嫌疑,次日因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12日,受害人家屬王女士介紹,遇難者是她的兒子、兒媳和還有8天滿週歲的孫子。“肇事者與副駕女友爲複合吵架,從400米處紅綠燈加速,撞人時速度128.9km/h。夫妻倆想推開對方閃避,又都本能地把孩子抱緊護着,一起被撞飛。有中間人傳話,肇事者家屬提出賠償,讓他坐牢出來後侍候我們養老,希望取得諒解,我們沒同意。”

景德鎮相關部門表示,案件正依法處理。

家屬

事發時夫妻倆本能抱緊孩子

肇事方提出賠償和侍奉養老

王女士介紹,兒子兒媳30歲左右,兒子在本地國企上班,小孫子10月10日滿週歲,一家人生活和事業正蒸蒸日上。

“當時,他們是準備過馬路到父母家吃飯,商量給孩子慶祝週歲。沒想到遭遇慘禍。”王女士說,事發路段是市中心居民聚集區,事發點沒有斑馬線,平時過往的車輛、行人都是邊觀察邊通行;事發路段380米左右的位置有紅綠燈,肇事車輛經過紅綠燈之後,速度迅速飆至128.9km/h,在萊頓小區門口撞上三人後,速度降至80km/h。

事故發生時剛好有一輛掉頭的私家車,行車記錄儀拍下了事故瞬間。

視頻顯示,夫妻倆抱着孩子站在路邊,一邊觀察一邊試圖過馬路,突然兩人似乎被驚嚇到,丈夫伸出胳膊將妻子往旁邊推,隨後兩人抱緊孩子,之後被一輛白色轎車快速撞擊後飛出。

王女士說,警方告知家屬,當時20歲的廖某某在開車,與車上的女朋友因爲複合的問題吵架,從紅綠燈經過之後,猛踩油門開快車泄憤。“小孩當場死亡,兒媳現場被120宣告死亡,兒子送醫後死亡,實際相當於3人都是現場死亡。我兒子被送醫院,也是出於人道主義做最後的搶救。警方通知我們家屬,我們直接去的殯儀館。”

王女士說,還有很多細節警方還在調查中,沒辦法透露太多。“肇事者家屬通過中間人傳話,希望賠償,等廖某某放出來之後來侍奉我們,換取我們的諒解。我們不可能同意。我和老伴沒有孩子了,只希望嚴懲肇事者,避免更多這樣的悲劇。”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王女士發佈的兩條視頻中稱,肇事者事後淡定抽菸,其朋友次日到某律師直播間連線諮詢,被告知會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隨後中間人傳話向受害者家屬提出80萬元賠償,“這些都是確鑿的,但我不能透露中間人和信息來源。”

王女士介紹,他們從警方處獲悉,廖某某是外地人,事故車懸掛外地牌照,“今天在辦逮捕手續。我們還沒敢去看孫子最後一眼,太崩潰了。”

當地警方發佈的通報(來自網絡)

後續

疑肇事方曾連麥律師諮詢車禍判罰

律師稱若危害公共安全最高可判死刑

有多名網友稱,10月3日某郭姓律師的直播間有網友參與連麥,詢問一起“超速百分之五十導致一家三口被撞死亡”案件的判罰意見。網友懷疑,連麥者所說的案件就是景德鎮這起事故。

這名擁有261萬粉絲的律師賬號,經常以網友提問方式回答各種法律分析。10月11日傍晚,賬號發佈最新的一條視頻中,有網友稱:昨晚6點42分,20多歲的朋友以100多的速度超速50%,撞上橫穿馬路的一家三口,致三人死亡,其中一名是嬰兒;他喜歡開快車,開着前幾天剛提的二手電車,當時是過紅綠燈的第一輛車,沒有無證駕駛、酒駕等行爲。

諮詢者詢問,肇事方還沒與死者家屬見面,最壞的結果會怎樣。

郭律師回覆,根據法律規定,肇事者追求速度、追求刺激而超速50%以上的,以及致兩人以上死亡的,都是不適用於緩刑的,“3人死亡屬於加重情節,但不會超過7年。”

記者注意到,該網友諮詢的案件細節,與王女士陳述的案件情況高度雷同。

這條視頻下,6600多條評論在討論景德鎮車禍,對車禍後果及量刑標準產生爭論。

記者聯繫郭律師賬號綁定的號碼,覈實諮詢案例與景德鎮車禍是否爲同一件事,暫未得到回覆。

北京春林律師事務所律師龐九林介紹,普通交通肇事罪最高量刑七年,如果隨着調查證據增加,認定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則可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如果是不小心或者別的過失原因,使車輛高速度撞擊致人死亡,可以按交通肇事罪判罰。如果明知是鬧市區、有限速,因吵架的情緒或者故意飆車等原因,導致嚴重車禍後果,我認爲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龐九林說,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致死3人(含3人)以上就構成嚴重後果。

13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景德鎮相關部門獲悉,當地正依法進行案件處理和受害人家屬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