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滬住房不再“區別對待”!專家稱降成本效應明顯
中新經緯11月19日電 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等三部門18日晚聯合印發《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明確,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對個人銷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稅、個人購買住房涉及的契稅,按照《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4年第16號)有關規定執行。
值得注意的是,11月18日,上海市住建委等四部門也發佈了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
對此,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分析稱,這一次北京取消了普通住宅的標準,其導向跟上海一樣,也是貫徹落實財政部等三部門關於房地產減稅的政策。嚴躍進談到,京滬兩地房地產稅收政策的執行,那麼對於後續其他城市具有非常好的示範作用,也爲本輪房地產回穩創造了更好的一個環境。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在住房交易稅收上,京滬與全國其他地方看齊,也就是說,全國範圍內,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統一按1%的稅率繳納契稅。一線城市不再“區別對待”。
李宇嘉提到,京滬面積在90-139平米的二套房購置,受此次契稅減免政策的利好更大,稅率從3%降至1%。而這個面積段,目前可以覆蓋到京滬大部分改善型需求。
降成本方面,李宇嘉分析稱,在京滬,有很多早年買房的羣體,其房產增值額比較大,比如2015年購置的500萬房產,現在爲800萬,若是非普通住房,按5%的增值稅率算繳稅達到15萬。新政後這個15萬直接免掉,如果再加上契稅、個稅等影響,減稅帶來的一次性降成本效應非常明顯。
對開發商來說,李宇嘉認爲,一方面,減稅政策降低購房的成本,鼓勵改善型需求,促進開發商打造高品質的產品;另一方面,包括取消普通非普通、小戶型大戶型等各種限制,把產品打造權給到開發商,讓更市場化的供給來適配需求。(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