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沈慶京拚保外就醫 彭振聲、邵琇珮認罪
臺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23日首度開庭,在押被告李文宗仍否認犯罪。(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23日首度開庭,傳喚彭振聲。(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23日首度開庭,傳喚邵琇珮。(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23日首度開庭,傳喚彭振聲、本案唯一「污點證人」邵琇珮,彭、邵當庭認罪,彭表示,他認罪不會翻供。邵女律師則說,邵自白認罪,且無犯罪所得,符合《證人保護法》多次減刑的事由,加上邵仍任職北市府,請求法官宣告緩刑;在押被告李文宗,仍否認犯罪。全案定3月20日下午再開庭。
北院昨上午開庭,提訊在押的李文宗,和傳訊交保的彭振聲、邵琇珮,進行準備程序。在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以身體狀況不佳,具狀聲請具保停押,想獲取保外醫治,法官諭知將函詢臺大、北醫,春節後再作裁定。
另昨開庭前,沈慶京2名律師越方如、胡原龍均主動解除委任,日後不再參與京華城案的審理程序,預料沈的律師團將加入新的律師成員「變陣」迎戰檢方。
庭訊中,彭振聲的律師指出,彭接受陳情轉研議,不構成圖利罪要件;檢方依北市都發局找3家鑑價公司的平均鑑價,認爲京華城案圖利鼎越公司121億元,但若依都發局自行計算,不法金額僅爲30多億元,兩者有差距。
李文宗部分,檢方引用德國、瑞士的政治獻金法規,指控沈慶京捐款民衆黨210萬元,就是京華城案對價,且李事後曾傳簡訊向朱亞虎致謝,與柯爲收賄共犯。李還以柯肖像權授權募款小物、演唱會方式侵佔政治獻金,挪用衆望基金會資金支付木可、柯競辦員工薪水,涉公益侵佔、背信等罪。
李辯稱,他在北市府服務期間,沒有參與京華城案,京華城案的人事物都與他無關。他擔任市長辦公室主任是分擔柯市長接待客人的工作,有些人是經蔡壁如介紹才認識,有人傳給他訊息,他都會有禮貌迴應,檢方指控他是柯收賄共犯,只有朱亞虎的簡訊,他只是代表柯做公關,回覆朱簡訊表達對沈捐款的感謝。
李說,成立木可公司是基於商業考量,投資邱復生公司100萬元,他只受柯諮詢,沒有參與細節。至於支付競辦人員薪水是考量工作人員的勞健保及退休金,衆望基金會成立目的是以公益活動彰顯民衆黨及候選人柯文哲的價值,都沒有犯罪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