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意外1死 2負責人緩起訴
臺北市京華城6月拆除工程發生意外,樓地板坍塌,壓死1名工人。警消花了7小時搜救,纔將工人屍體擡出現場。(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京華城今年6月進行拆除工程時,因8樓的樓地板坍塌,石塊及鋼樑墜落到1樓,壓死駕駛小山貓的47歲邱姓工人,臺北地檢署認爲胡姓現場負責人、阮姓工地主任2人未作好工安,涉嫌《職業安全衛生法》、《刑法》過失致死罪,昨予2人緩起訴,命2人各須支付公庫10萬元,接受6小時職安教育課程。
另2人任職的萬鎰工程,檢方亦依《職安法》予緩起訴,須支付10萬元給公庫。
起訴指出,今年6月20日下午3時許,京華城進行拆除工程時,8樓的樓地板突然坍塌,約100平方公尺的石塊及鋼樑墜落到1樓,砸到1輛小山貓及小貨車,事後工地人員發現,操作小山貓的邱姓工人受困。
因小山貓被大量石塊建材等掩埋,搶救困難,消防局經搶救7個小時後,當天深夜發現遭掩埋的小山貓,邱受困在裡面,但已無任何反應,警消清運車內土石、切割車體後,纔將明顯死亡的邱擡出現場。家屬到現場指認,忍不住崩潰大哭。
北市府一度以京華城工程違反勞安、工安勒令停工。檢察官翌日相驗邱的遺體、並率員警勘驗現場,傳喚工地現場胡姓負責人、阮姓工地主任訊問,訊後諭令胡、阮各以20萬、1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