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環聯手出擊 非法傾倒廢棄物現行犯遭逮

臺中市清水警方26日調查,清水區高美溼地高美五里附近,近來有人在港埠路西濱橋下堤防處的偏避荒地偷倒廢棄物,循線逮人。(臺中市環保局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臺中市清水警方26日調查,清水區高美溼地高美五里附近,近來有人在港埠路西濱橋下堤防處的偏避荒地偷倒廢棄物,循線逮人。(臺中市環保局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臺中市清水區高美溼地高美五里附近,今年1月份有人在港埠路西濱橋下堤防處的偏避荒地偷倒建築廢棄物,環保局與清水警方合作出擊,最後查獲洪姓嫌犯到案,警方將洪嫌依現行犯送辦,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

清水警方指出,69歲洪姓男子,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的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竟「代收垃圾」,在港埠路西濱橋下堤防處的偏避荒地偷倒建築廢棄物。

據瞭解,高美溼地地處荒僻,尤其該處夜間昏暗,近來高美溼地西濱高架橋下附近的堤防邊荒地,被人發現有人偷偷將營建廢棄物跟塑膠管分散偷倒。

清水警方調查,高美派出所獲報於1月8日在港埠路西濱橋下堤防,靠近大風車旁查獲傾倒廢棄物,警方循線查緝犯嫌。1月9日於高美路128之20號過西濱高架橋往北處荒地,當場查獲洪嫌傾倒營建廢棄物。

臺中市政府環保局表示,有關高美派出所附近傾倒廢棄物案件一案,目前屬偵查中案件,有關廢棄物產源爲不公開事項;另此案非法棄置廢棄物行政刑責部分,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清水警方指出,針對破壞轄區環境的非法劣質業者務必要予以嚴懲重罰,另加強防範廢棄物於轄內非法偷倒等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