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海外種綠電 凸顯能源規劃左支右絀

位於菲律賓的太陽能光電廠。 路透

經濟部長郭智輝日前提到,考量國內開發電廠的挑戰以及產業界對綠電的急迫性,他透過美國在臺協會的協助,擬在菲律賓與日本興建再生能源電廠,再透過海底電纜將電力輸回臺灣。這項計劃引發國內不少討論,昨天在立委追問之下,馬上致歉改口,表示半年內提出完整的計劃。我們可以從臺灣供電面、工程面等方面來評估經長這項海外綠電大計落實的可能性。

郭智輝拋出從海外輸入綠電的計劃,原因在於我國用電成長量超乎政府預期,以致於綠電佔比無法達標,不但前朝蔡政府訂下的明年底綠電提升到20%確定無法達到,2030年前要實現的減碳目標也極可能跳票。在此壓力下,郭智輝以新加坡打算從澳洲輸入綠電,興建長達數千公里的海底電纜經驗,確實是一個增加臺灣綠電供應的選項。

新加坡與澳洲的「澳洲-亞洲電力連結」(AAPL)計劃宏大,若能落實啓用,澳洲的綠電將能透過4,300公里的海底電纜送至新加坡,規模將佔新加坡用電的15%。類似的計劃並非紙上談兵,2021年挪威企業Statnett興建全長720公里的海底電纜,連接挪威西南部與英國東北部,讓英國的風電和挪威的水力發電互通有無。在臺灣,2021年澎湖連接臺灣本島的16.1萬伏特海底電纜啓用,其中海底電纜長度58.8公里。

以臺灣本島與澎湖的海底電纜的設計理念爲例,除了可以增加澎湖本地的供電選項外,更重要的是澎湖若持續發展風力發電,多餘的電將可輸往本島。挪威與英國的海底電纜運作的原理類似,當英國的風力發電量大的時候,挪威可以向英國購買便宜的風電,反之當英國需要電力時,可向挪威購買水力發電,雙方各取所需。

臺灣若要向海外國家採購綠電,首先要確認工程上能否克服。以臺灣距離菲律賓北邊400公里左右的距離,從挪威的工程實積來看,要從菲律賓輸入綠電,技術上可以達成,要考量的是成本問題。臺灣與澎湖的海底電纜投資額157億元,挪威到英國的海底電纜投資約新臺幣600億元,加上在當地投資電廠的費用,這樣的綠電成本是否划算,是我方必須考量的第一個問題。

其次要考量的是我方輸入綠電的規模爲何,若只是少量綠電輸入,一來投資效益不高,二來不夠產業亟需的綠電量。若從海外輸入綠電的佔比達到如新加坡計劃的15%規模,如此龐大的供電量,仰賴國外的發電廠與單一海底電纜的連接,是增加還是弱化我國的供電韌性,政府必須謹慎評估。以俄烏戰爭爲例,埋在海底的北溪天然氣管遭人爲破壞,海底電纜亦可能面臨同樣威脅。

政府與經濟部更要考慮的,是我國到底要走什麼綠能路線。蔡政府的綠能政策是靠風能與太陽能光電,賴政府要推的能源轉型2.0,目前看來方案仍不明朗,只說要極大化綠能。在極大化綠能選項中,賴政府已分別提到氫能、地熱等,進口綠能則是最新釋出的計劃。從日、韓等國的經驗來看,氫能很可能是下一階段再生能源發展的主力,賴政府也宣示會逐步加大投資力度。如果我國同時要將大筆資金放在氫能與地熱投資上,還有沒有餘力花費上千億元在海外綠能進口上,政府必須有精確的計算。

更核心的問題是,我國的中長期電源開發方案極不明朗,政府對中長期用電成長、綠能發展等預估常見失準,也欠缺如日本官方「能源基本計劃」持續進行務實滾動檢討,以致於產業界在擬定自身發展計劃時,難有客觀可依循的能源發展方案可以參考。產業界關心能源供應是否穩定、綠電是否足夠、價格是否合理,海外綠電計劃是否能落實,從產業界出身的郭部長要有更務實、更全面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