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 | 着力繪就“一帶一路”綠色答卷
當前,全球生態問題日益凸顯,全球氣候變暖導致極端天氣事件頻發,加之新冠疫情、地區衝突的疊加影響,使得全球環境治理面臨前所未有的困難。推進共建“一帶一路”綠色發展,是我國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維護全球生態安全的重大舉措,是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的重要載體,同時也爲實現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註入強勁動能,共建清潔美麗世界。
綠色發展成績斐然
自“一帶一路”倡議提出以來,綠色成爲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的鮮明底色。十餘年來,中國始終積極推動綠色發展,與共建國家共同繪就了“一帶一路”綠色答卷。
首先,注重加強頂層設計謀劃。“一帶一路”倡議提出後,我國在多個重要文件中提及綠色發展與生態文明。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更是將“促進綠色發展”作爲中國支持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的八項行動之一,推動共建“一帶一路”綠色發展的政策體系更加完善。
其次,綠色合作機制日益健全。中國積極開展“一帶一路”綠色發展政策對話,與共建國家和國際組織建立綠色發展合作機制,搭建合作平臺,綠色發展的“朋友圈”越來越大。通過組建“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聯盟,發揮政策對話、聯合研究、能力建設等平臺優勢,與既有的綠色機制協同增效。
此外,圍繞綠色基礎設施、綠色能源、綠色交通、綠色產業、綠色科技等重點領域,中國持續深化與共建國家的務實合作。2022年7月,由中哈共建的哈薩克斯坦謝列克風電場實現全容量併網發電,每年可爲當地提供約2億千瓦時的電力,同時減排至少16萬噸的二氧化碳。2023年4月投運的阿聯酋艾爾達芙拉電站,使清潔能源在阿聯酋能源結構中的比重提高至13%以上。2023年10月通車的雅萬高鐵,極大提升了印度尼西亞民衆的綠色出行比例。蒙內鐵路、中老鐵路、埃塞俄比亞阿達瑪風電項目、老撾賽色塔低碳示範區等高質量綠色合作項目相繼完成,對當地綠色轉型發展均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
綠色合作面臨諸多制約
儘管推進共建“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取得了諸多成績,但也面臨多方面問題。首先,綠色合作缺乏制度性規範,項目管理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一方面,目前的綠色發展主要是以合作論壇、合作項目、雙邊合作倡議爲主要形式的鬆散型合作,所簽署的合作文件不具備法律約束力,主要依靠共建國家的自願自覺和達成的共識,長期可能存在風險。另一方面,部分項目合規管理仍存在缺陷。國內外企業在參與共建國家綠色項目的過程中,需要面對不同的政策環境、法律制度、營商環境及文化風俗,容易導致項目運行受阻。
其次,部分共建國家生態承載力低,綠色發展基礎薄弱。一方面,中國—中亞—西亞經濟走廊面臨荒漠化、乾旱和風沙帶來的氣候風險;中蒙俄經濟走廊需要解決凍土問題帶來的嚴重困擾;海上絲綢之路國家易遭受颶風等極端天氣災害。這可能爲開展大型工程的投資建設帶來不少技術攻關難題。另一方面,共建“一帶一路”國家以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爲主,目前正處於經濟快速發展、工業化及城市化加速推進的階段,發展方式普遍較爲粗放,大多依賴傳統的油氣和礦產資源開採,不利於實現綠色發展。
最後,建設資金缺口較大,綠色融資存在困難。其一,資金供需嚴重不匹配,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在2021—2030年所需的綠色投資規模可能超過5萬億美元,但現有的綠色投資規模尚不足需求的1/4。其二,大部分共建國家綠色金融起步較晚、發展較慢,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等金融產品匱乏,而專門針對“一帶一路”的綠色債券發行更加不足。同時,相關企業資金來源較爲單一,除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絲路基金以及部分中國政策性銀行和國有銀行外,它們很少從其他國際商業金融機構、多邊開發銀行和項目所在國金融機構融資,也很少藉助資本市場、債券市場或機構投資者的力量。
多措並舉助力綠色發展
第一,不斷深化體制機制建設。首先,以現有較爲成熟的國際環境規則、綠色標準爲參照,圍繞綠色基建、綠色能源、綠色產業、綠色貿易、綠色金融、綠色科技等領域,加快完善政策法規體系,並制定相應的標準、保障和激勵措施,切實形成共建“一帶一路”綠色發展新格局。其次,與共建國家制訂更爲具體的合作計劃和方案,特別是在綠色投融資、稅收、司法等領域簽訂具有“硬約束”性質的雙邊協定或條款,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保證“綠色共識”的有效貫徹。最後,加快建立完善的項目合法合規經營制度,引導企業恪守東道國法律法規,打造共建“一帶一路”綠色發展的合規管理新模式。
第二,加強綠色發展能力建設。一方面,圍繞共建國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稟賦優勢,發揮中國在清潔能源領域的生產製造及資金優勢,積極對接共建國家的綠色轉型需求,持續推動具有重大代表性和影響力的合作項目落地。加快完成對接中東等地區的新能源制氫產業項目,推動阿聯酋、埃及、沙特阿拉伯等共建國家的重大氫能和太陽能項目投運,持續打造綠色精品工程。與共建國家聯手推進區域新能源產業標準與技術規範的協同。另一方面,發揮好“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的作用,在覈能、風能、氫能、太陽能等清潔低碳能源以及高鐵、電動車等重要領域,依託中國—中東歐、中國—阿盟、中國—東盟、中國—非盟等區域能源合作平臺,通過人文交流、聯合研究、平臺建設、聯合技術開發等渠道,實現綠色技術擴散和共享,助力共建國家實現關鍵綠色技術突破。
第三,注重強化綠色金融賦能。首先,抓緊研判共建國家的綠色融資需求,提高綠色金融產品的供給精準度,爲重點項目和領域提供更有針對性的融資服務。其次,結合不同項目的綠色資金需求特點,不斷豐富綠色金融工具,推動融資服務精細化。要持續加強綠色債券、綠色基金和綠色信託等金融產品的開發與創新,將綠色債券作爲共建“一帶一路”綠色發展的常態化融資方式。充分發揮多邊金融機構的聯動優勢,加強共建國家綠色金融的協同合作。最後,建立健全綠色金融標準體系。逐步構建包括產品服務、信用評估、信息披露、風險管理等在內的中國綠色金融標準體系,並在中國參與的合作項目中推行實施,助力形成共建“一帶一路”綠色金融標準體系。
(作者系西南財經大學國際商學院教授;西南財經大學中國基層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