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酒結怨練歌場槍殺模範警察 目擊者:他開槍後還嗆死者「不要逼我」
▲臺南市柳營區一處練歌場發生刑大劉姓偵查佐遭槍擊致死案,檢方依殺人及違反槍砲罪嫌起訴兇嫌梅姓男子。(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柳營區一處練歌場,2019年6月14日凌晨發生臺南市刑警大隊劉姓偵查佐遭槍擊致死案,檢方依殺人及違反槍砲罪嫌起訴,臺南地院10月31日開庭,傳喚目擊證人作證,其中郭姓男子改口證述,梅嫌開完槍後,還走到已中彈的劉員身旁嗆「不要再逼他」,爲釐清案情檢方聲請傳另一證人。
臺南市刑事警察大隊劉姓偵查佐,是曾獲2016年「警英獎模範警察」,在臺南柳營區一處練歌,遭嫌犯梅文魁開槍擊中右肩1槍,送醫院急救不治身亡,警方在高市內門緝獲梅嫌移送臺南地檢署,檢方偵訊後依殺人及違反槍砲等罪嫌起訴,臺南地院10月31日上午開庭,傳喚目證證人作證。
合議庭傳喚練歌場沈姓女會計及梅嫌的郭姓友人2名證人,針對案發經過及劉、梅等人在現場相對位置等作釐清。沈女說,她知道梅嫌在卡拉OK打傷劉員眼睛的糾紛,案發當時,她坐在隔壁桌和友人聊天,突然聽到「碰」一聲槍響,她嚇到馬上跑到安全門,梅嫌開完槍就走了,她們馬上報警,並叫救護車將劉員送醫。
當天與梅嫌一同到練歌場的郭姓男子表示,劉員打電話找梅嫌,要談上次的發生的糾紛,梅嫌到場後,雙方談的很不愉快,隨後梅嫌起身離席,站在他的後方附近位置,突然他聽到「碰」一聲,他發現劉員雙手仍環抱胸前坐在沙發上,手臂有在流血,他才轉身看到梅嫌站着,他目測雙方距離約有4米8。
郭男說他起身往外走,有看到梅嫌上前近距離對受傷的劉員:「你不要再逼我,我快跑路了」。隨後,他與梅嫌及梅嫌的女友等人,即開車離開現場。
但郭男證詞引起審判長及檢察官反問,在檢警偵訊時,郭男在筆錄中表示,梅嫌的女友上前攔阻,且他不清楚梅嫌有無對劉員講話,爲何事隔數月,卻能清楚指出梅嫌對劉員講了些什麼話?郭男則表示,警方沒問他梅嫌有沒有講什麼?檢察官認爲,爲釐清梅嫌所涉是殺人或傷害罪,向合議庭聲請傳喚另名證人到庭作證。
偵查佐劉員的父母及親人31日也到庭,家屬表示會以書狀陳述意見。劉的胞弟則說,希望法官能從重量刑。
臺南市警局刑警大隊45歲劉姓偵查佐,2019年6月14日凌晨1時多,在柳營區一處練歌場被梅嫌槍擊,經送柳營奇美醫院搶救,在凌晨2時30許仍宣告傷重不治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