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抱女友騎車裝沒事 「他有伸手幫我」露餡

張男因爲喝酒坐後座環抱女友騎車等同酒駕送辦。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張姓男子5月在KTV聚會後請女友騎車載他,女友雖有駕照但不熟路況,張男從後面抱着她騎車,因爲搖搖晃晃被警方攔下,酒測值0.58毫克,他否認騎車,女友則說「他有伸手幫我」,加上監視器也拍到畫面,後座的張男等同酒駕被送辦。

上個月8日凌晨,張姓男子跟朋友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上某KTV飲酒唱歌吳姓女友沒喝酒,聚會結束後改由她騎車,但吳女路況不熟,張男就一路環抱女友騎車,在西寧南路永福街口遇上臨檢,過程中他還拿女友當作擋箭牌,警方當場戳破他的謊言

漢中副所長劉金銓說,「他只是說扶着他女友,是由他女友騎車的,當然他女友也是說是她在騎,但是我們警方經過監視器調閱,確實是該男士騎乘。」張姓男當時滿身酒氣,酒測值高達0.58毫克,但他卻開始打迷糊仗,強調他只是抱着女友,車是女友騎的,但警方調閱監視器影像證實他的手有放在機車手把上,被依違反公共危險罪送辦。

警方表示,就算張男沒喝酒,從後座環抱騎車已涉及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仍可開罰6千元。(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 《ET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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