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罵警「機掰」挨告妨害公務 法官看密錄器發現貓膩判無罪

屏東男酒後辱罵警「機掰」挨告妨害公務,法官從密錄器發現貓膩判無罪。(謝佳潾攝)

屏東蔡姓男子酒後鬧事,遭警方要求離去時,竟辱罵警員「你不要機掰洨」、「你娘咧」、「機掰」等語,被控告妨害公務,但法官發現蔡罵人的音量微小,反而是警員不斷大聲咆嘯逼問,因此認爲蔡並沒有妨害到警方執行任務,判蔡無罪,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今年3月間,蔡男在高樹鄉一間宮廟前酒後鬧事,雷姓、徐姓警員獲報後到場處理,不料蔡男因不滿警方要求他離開,竟出言辱罵2警「你不要機掰洨」、「你娘咧」、「機掰」等語,事後被控告妨害公務。

蔡男在審理期間辯稱,他是在罵自己,因爲覺得自己很衰,絕對不是在罵警察。對此,法官不採信,但法官從警員密錄器的影像發現,當雷姓警員問蔡要回去沒時,蔡雖說:「要阿,但你不要機掰洨」,但蔡的音量微小,而雷說:「蛤」時,蔡一樣很小聲地說:「你不要機掰洨」,反而是雷很大聲地說:「我不要機掰洨?我不要機掰洨?不然你是要怎樣啦?你是要怎樣啦?」

且當徐姓警員要求蔡出示身分證件時,還質問蔡說:「你是在大聲什麼啦?」蔡則回:「你娘阿我身分都給你了」,徐聞言說了句「兩杯狗尿下肚」後,蔡馬上回嘴稱:「你娘機掰,我什麼時候喝酒?」蔡隨即被壓制送辦。

法官認爲,蔡是一時情緒失控而口出惡言,而且音量微小,難認足以干擾警方執行公務,況且蔡口出「你娘機掰」後,也隨即遭警方壓制與逮捕,足見蔡的言語並未影響到2名警員的公務執行,因此判蔡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