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飯店阻救護挨告 檢認無妨害公務 不起訴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今年4月間W國際飯店發生女客房內疑似服藥過量事件消防救護人員據報趕抵,卻被飯店人員阻擋門外長達8分鐘,事後消防救護員提出妨害公務告訴,臺北地檢署30日偵結,以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證據,難認定飯店人員有妨害公務的意圖或犯意,予以不起訴處分

五星飯店阻消防員進入救護,獲不起訴處分。(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臺北市消防局119勤務指揮中心是在4月27日下午,接獲民衆報案指稱,其一名女性友人投宿W飯店出現疑似身體不適狀況,需及時送醫救治。消防局據報後立即派員趕到場,但當救護人員攜急救裝備準備上樓執行勤務時,卻遭飯店人員攔阻,約8分鐘後,飯店人員才用輪椅將女性客人推下樓。

救護人員隨即對這名年約30多歲女子進行生命徵象評估患者意識不清、疑似服藥過量,被緊急送醫。救護人員在勤務結束後,前往轄區派出所報案,指控擔任W飯店安全部安全人員的沈姓男子妨害公務。

檢方調查沈男有取得初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具有實施意識評估(如痛覺測試等)的能力,經訊問他的同事後,採信沈男說法,救護人員也證述,在抵達現場後,等了約8分鐘,這段期間,並未遭受任何人施以強暴、脅迫行爲。

因此,檢方依據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證據,難以認定沈男有妨害公務的意圖或犯意,且全案證據不足,因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