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罰鍰不繳 法務部執行署直接從戶頭扣

高雄酒駕慣犯張姓男子遭裁罰54萬元故意不繳,遭法務部執行署高雄分署,強制查封其不動產、扣押農會存款。(本報資料照)

高雄酒駕慣犯張姓男子去年遭裁罰18萬元刻意不繳,今年5月遭移送法務部執行署高雄分署,強制查封其不動產、扣押農會存款。沒想到,9月張姓男子又因酒駕拒測遭罰36萬元不繳,高雄分署再次扣押其款項,全案共計54萬元全數清償完畢。

高雄分署表示,張男去年11月3日酒駕騎機車,當時他拒絕接受酒測,當場被開一張18萬元拒測罰單,但張男逾期未繳,案件移送至分署後,執行官發現張男農會有存款,直接足額扣押。

9月時,張男又涉及另起酒駕拒測,累犯被加倍開罰36萬元,罰單他依然拒繳,高雄分署收案後,再次扣押張男農會裡的存款,兩筆共計54萬元的罰單全數清償完畢。

另一名余姓男子也因多次拒絕酒測及無照駕駛,經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裁罰54萬9000元,今年2月起陸續移送高雄分署強制執行。高雄分署收案後通知他自動履行,沒想到余男也故意不繳。高雄分署依法查封余男名下房地,3月17日還派專人至現場訪查催繳,當日雖未遇余男,還是在他家門口留下執行通知,告知相關法律程序及責任。

余男深知逃不了這筆罰款,只好請家人至高雄分署申請分6期繳納,毎月繳納9萬餘元,全案於今年9月全數繳納完畢,高雄分署才塗銷對他不動產的查封。

高雄分屬強調,爲確保民衆用路安全與杜絕酒後駕車的危險行爲,將持續加強執行酒、毒駕違規罰鍰的案件,案件收案後立即調查違規義務人的薪資、股票、保險或不動產等財產資料,在通知自動履行後,如仍拒絕繳納者,高雄分署將發動扣押或查封程序,促使違規義務人履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