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拒測6年後遭追繳 男子花3年繳完10.7萬元罰款
屏東男子因交通違規積欠罰款10萬7000元,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發現他有收入後立即追繳。(屏東行政執行署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男子9年前拒絕酒測挨罰9萬元,後續又因交通違規遭開罰4張罰單,總計積欠罰款10萬7000元,但因名下沒財產又沒薪資存款而遲遲未繳款,直至3年前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發現他有收入後遭追繳,纔開始分期按月繳納3000元,終於在去(2024)年底繳完罰款。
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指出,2015年屏東男子因拒測遭罰9萬元,但因名下無財產而遲遲未繳納,直至2021年執行署人員發現他有薪資收入後才遭追繳,但他因有多次酒駕紀錄還因此入監服刑,目前收入不高,希望可以慢慢繳納。
屏東分署說,因男子另有4件交通違規罰鍰案件,所欠罰鍰合計約10萬7000元,執行同仁在評估男子與家人的收入與財產狀況後,即同意男子每月繳納3000元慢慢履行,而男子在這段繳納期間,也沒有任何新案件移送屏東分署執行,最後與母親共同努力在案件將逾期前,將所有罰單全部繳清,且迄今都無任何新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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