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銀行被罰410萬元,上半年淨利潤下滑40%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向九江銀行開出410萬元罰單,此外多名員工合併被罰35萬元。

具體涉及主要的違法違規事實包括,因績效考評指標設置不合規;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爲房地產開發項目墊資;理財資金用於受讓本行表外風險資產;違規辦理委託貸款;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提供融資;面向非合格投資者銷售的理財產品投資房地產信託;違規授信延緩風險暴露;薪酬管理不到位;違規發放貸款掩蓋違規轉讓信貸資產產生的損失。

九江銀行前述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合併被罰款410萬元。

此外,潘明(時任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因對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違規授信延緩風險暴露、薪酬管理不到位事項負有責任,被罰款5萬元。

龔雋(時任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行長),因對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違規發放貸款掩蓋違規轉讓信貸資產產生的損失事項負有責任,被罰款10萬元。

王新顏(時任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風險管理部總經理),對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違規發放貸款掩蓋違規轉讓信貸資產產生的損失事項負有責任,被罰款5萬元。

李健(時任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負責人),因對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資金用於受讓本行表外風險資產、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提供融資、面向非合格投資者銷售的理財產品投資房地產信託事項負有責任,被罰款10萬元。

孫夕振(時任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車金融事業部總經理),因對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違規授信延緩風險暴露事項負有責任,被罰款5萬元。

據不完全統計,九江銀行年內已經接獲監管部門多筆罰單。

7月2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九江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披露,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對主發起村鎮銀行管理不到位,被罰款25萬元。

中國銀保監會九江監管分局2021年第16號行政處罰信息披露,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支行,因向未完成竣工驗收的商業用房發放按揭貸款,被罰款25萬元。

據集團官網,九江銀行,原名九江市商業銀行,由當時九江城區的八家城市信用社組建而成,於2000年11月18日正式開業。2018年7月10日,我行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股票代碼:6190.HK),成爲江西省第一家、中部地區第一家、全國第二家在香港聯交所主板掛牌上市的地級城市商業銀行。

九江銀行此前披露的2024年中期業績報告顯示,2024年上半年,九江銀行實現收入55億元,其中利息淨收入爲45.20億元,佔營業收入比例爲82%。歸屬股東淨利潤5.53億元,同比減少40%。

2024年上半年,九江銀行不良貸款總額爲80.72億元,不良貸款率2.57%,較2023年年末增長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