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服役3+1臺大擬放寬學分上限 學生會憂恐遭濫用

臺大學生會表示,就學服役制度給予學生大量修業彈性,但申請資格缺乏審查機制,恐有被濫用之虞。記者季相儒/攝影

配合義務役恢復一年,臺大今召開教務會議提出「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要點」,但臺大學生會表示,就學服役制度給予學生大量修業彈性,但申請資格缺乏審查機制,僅憑「有意願」、無需任何證明就可以享受方案優待,制度上亦無大學期間徵召入伍的強制力,恐有被濫用之虞。

教育部配合國防部推出就學服役3+1方案,學生可於大學四年內修讀完課程並服役,方案適用於94年次後出生、剛升大一的役男。近期不少大學召開教務會議並通過彈性修業要點,臺大今上午舉行教務會議,討論服役彈性修業實施要點草案討論,但因學生會反對緩議。

臺大教務處根據教育部指引提出彈性修業實施要點,就學役男每學期學分上限從原本25學分,放寬爲31學分;原校際選課不得修習與本校同名課程,以及校際課程學分數不得超過總學分數31規定均放寬。

但學生會指出,現行制度下無法確定提出申請的役男,是否將在大學就學期間服役。在役政與學籍脫鉤的制度設計下,就學役男申請時,大學無從得知申請者是否會被列入徵集對象,也無法得知役男體位。如全面開放「有意願」者均能申請就學服役彈性修業,申請者享受福利後即便沒有服役,也無任何懲罰。

學生會指出,制度表面上專爲就學役男設計的制度,卻可能導致學生濫用,從而破壞了學校原訂的修業規定。非但背離立法目的,對於女性也失公平。

學生組織呼籲教育部、國防部與國安會,儘速與各大學討論,認真考慮大學端與學生端建議,研擬合適資格限制與配套措施,杜絕日後就學服役制度遭到濫用的風險。

臺大表示,對於3+1方案,依據學校既有規範都已可以實施,因此未受影響,臺大至今也無學生提出申請。今日會議中進行要點修正主要目的是配合教育部,將現散列於既有規範中與「在學役男」身分的相關內容用專章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