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妹信義嗨完叫車!慘遭變態司機載回家「脫褲摸下體」

女子在信義區酒醉叫車回家 ,司機竟趁着女子意識昏沉,將人載回自己位在淡水的住處,之後將女方褲子脫掉,撫摸下體。(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2023年8月某日凌晨,新北市一名女子小婷(化名)到信義區夜店與朋友狂歡,喝到酒醉嘔吐,朋友見狀替她叫車回板橋住家,未料一名司機阿宏(化名)竟趁着小婷意識昏沉,將其載回自己位在淡水的住家,之後還將小婷的褲子脫掉,撫摸對方下體。新北地院近日審理,最終阿宏被依犯乘機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年。

判決指出,阿宏以駕駛車輛運送旅客爲業,2023年8月某日凌晨4點半,他從叫車平臺接單,前往臺北市信義區載送小婷回新北板橋住處,由於小婷在夜店與朋友狂歡一整晚,喝得醉醺醺,因此到家時無法自行下車走回住處。阿宏見有機可趁,竟於同日6時許將小婷載回自己位於淡水的住處,利用對方酒醉意識昏沉、身體無力躺在牀上而無法抗拒的情況,脫掉小婷的長褲,並隔着內褲徒手撫摸女方下體,猥褻行爲得逞,小婷酒醒後急忙前往附近警局報案。

阿宏事後辯稱「不覺得她有喝醉」,抵達小婷住處時對方表示想在車上休息,但該處不便停車,因此才詢問是否先回他淡水住處休息,小婷說好他纔將人載回家,且未隔着內褲撫摸對方下體。

小婷於警詢時指稱,與朋友晚上至夜店喝酒,因爲喝得很醉,凌晨4時許朋友幫她叫車回家,下車地址設板橋住家,未料醒過來發現自己在司機阿宏的淡水住處,過程中隱約記得一些片段,「阿宏把我載回他房間後,趁我喝醉、意識不清時褪去我的褲子,再隔着內褲撫摸我的下體,過程中多次要求性行爲」,她當時表示拒絕推開,但對方仍執意觸碰。

士林地院審理,阿宏以駕駛車輛運送旅客爲業並透過叫車平臺而提供不特定旅客搭乘服務,卻罔顧旅客對叫車平臺和他的信任,趁着小婷酒醉意識不清、身體癱軟而不能抗拒之際,對小婷爲猥褻行爲,以滿足一己之私慾,所爲實屬不該,加上阿宏自始否認犯罪,至今未與小婷達成和解或賠償,最終依犯乘機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