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酒店妹泥醉載到摩鐵逼口交 媒體記者下場超慘
見酒店妹泥醉載到摩鐵逼口交,媒體記者下場超慘。(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媒體張姓記者於2022年8月間與友人到酒店消費,見身旁陪酒的酒店妹小美喝醉,佯稱要搭計程車送她回家,卻將她帶往汽車旅館,並強逼小美進行口交,事後小美怒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依強制性交罪將張男判徒刑4年6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張男於民國111年8月14日凌晨2時許,前往桃園某酒店,見到 陪酒小姐小美已有醉意、意識恍惚,佯稱要搭乘計程車載她返家,未料卻轉往汽車旅館後,強壓小美之頭部逼迫口交,女方暴怒氣得報警。
小美指控,當時醒來後就已在旅館房間內,張男就問她「醒來了沒有」、「是否真的是月經來」。之後張男友人還來電問張,「框出去的小姐X了沒?」,當時張男赤裸下半身,接着摸她胸部後,逼她進行口交,雖然她不斷抗拒,張男仍在她口中射精。
張男審理時承認與小美髮生性行爲,但否認有何強制性交犯行,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並沒有強暴脅迫之行爲。
法官審理後認定,張男趁女方酒後神志不清之際,將她帶往旅館,對她進行強制性交犯行,嚴重侵害女方身體及性自主決定權,並造成她難以抹滅之身心創傷,且張男未能與女方達成和解,且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依強制性交罪將張男判徒刑4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