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辦公卻奔陽明山遊玩恐觸法 律師:最重判7年

週末到來,許多國民遵守防疫指引,乖乖待在家,但傳出陽明山停車場出現爆滿情形,引起民衆擔憂。(週刊王/翻攝陽明山即時影像

全國疫情進入三級警戒,一再宣導民衆減少外出,但上週末陽明山國家公園的停車場仍車潮不斷,氣得臺北市長柯文哲說重話,讓公務員居家辦公,「不是讓你全家開車上山」。曾任檢察官律師偉倫指出,上班時間,公務員若人在外面卻填寫在家裡,恐涉「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最重7年刑;私人企業員工則可能觸犯「業務登載不實」,最重3年刑。

上週末是全國進入三級警戒的第一個週末,然而根據陽明山國家公園即時影像,發現二子坪、擎天崗、小油坑等處停車場,不但有許多車輛進出,甚至一度出現排隊狀況,可見遊客衆多。

這樣的狀況,氣得臺北市長柯文哲在週日的防疫記者會上說重話,表示「給同學停課,不是叫你去開party,給公務員居家辦公,也不是叫你全家開車到陽明山!」。就連新聞主播房業涵在播報陽明山遊客新聞時,也不禁脫口而出:「真的不知道在想什麼?」。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翁偉倫,接受自由時報採訪,他表示登載員工出勤紀錄除了有行政責任,還涉及刑責,也就是說,除了機關公司的記過、懲戒處分,員工還可能吃上官司。

翁偉倫解釋,線上簽到時,若公務員人在外面,卻填寫在家,可能觸犯刑法第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可處1-7年刑;如果是私人企業的員工,則可能觸犯同法第215條的「業務登載不實罪」,最重3年刑。

不過,另有法官指出,居家辦公者若「先在家簽到,之後才跑出去」,等同「蹺班」,應該就不涉刑責,但無法避免行政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