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助成立的法扶基金會遭誤導冒用 司法院怒了

有民間團體名稱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近似,且所用名稱與其宗旨、任務未必相稱,恐有誤導公衆之虞,司法院表示譴責。本報資料照片。司法院外觀

司法院爲了保障弱勢民衆訴訟權益,捐助設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並監督其運作,但近期有民間團體以相近名稱使人誤認爲司法院捐助成立之法扶基金會,甚至藉此收取費用,扭曲法律扶助制度美意,司法院表示譴責。

對於民間團體以法律扶助爲名,致弱勢民衆誤認爲法扶基金會,甚至因此支付額外的酬金費用,恐有誤導公衆之虞,司法院表示譴責,並請法扶基金會密切關注並研擬防杜措施,如有其他違法情事,並依法向權責機關告發、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