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完子宮肌瘤才發現懷孕 40歲女忍痛告別首胎…夫怒控醫過失
▲婦人因子宮肌瘤病症接受手術後,才發現子宮內已經有顆受經胚排,忍痛接受人工流產。(圖爲資料照與本案無關/慈濟醫學中心提供)
年約40歲的婦人因巧克力囊腫等婦科疾病,長期接受林姓醫師診治,醫師建議嘗試懷孕可減緩病症,但都沒有傳出喜訊,婦人決定接受手術,沒想到開完刀發現子宮內竟然早有胚胎,爲了健康安全被迫人工流產,婦人備受折磨,丈夫也難捨盼望已久的孩子,控告醫師業務過失傷害,但醫審會認爲林醫並未違反醫療常規,臺北地檢署22日處分不起訴。
據瞭解,這名婦人從2015年開始,因罹患子宮肌腺瘤,開始就醫接受林姓醫師的診療,後來左卵巢又發現巧克力囊腫,林醫建議如果可以的話,儘快懷孕,可減緩病症,婦人因此結婚,和丈夫努力做人,但是隨着時間過去,都沒有受胎跡象,婦人爲了健康着想,在2018年初決定接受手術。
▲婦人爲了盼望已久的孩子備受折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pixabay)
手術前,醫護人員確認婦人前2次的經期都是該月的22日,經期正常,因此排定下個月的16日進行手術,婦人和丈夫也都在確認單上,勾選了未懷孕,可是手術結束後,婦人回家休養期間,不斷流血不適,因此再回診,經超音波檢查,赫然發現子宮內有個剛孕育出來的小生命。
婦人聽了醫師建議,擔心術後1年內懷孕能影響自己和胎兒健康,忍痛同意人工流產,沒想到卻又引發骨盆腔發炎的併發症,婦人備受身心折磨,丈夫看了心疼,也難過失去自己期盼的孩子,控告林姓醫師業務過失傷害罪。
▲醫審會鑑定認爲,林姓醫師對巧克力囊腫病患的醫療處置都沒有違反常規。(圖爲資料照與本案無關/記者林悅翻攝)
偵查期間,婦人都未出庭,僅由丈夫以告訴人身分應訊,因醫審會鑑定指出,沒有醫療常規規定,進行子宮肌瘤等婦科手術前,要幫病患驗孕,且婦人過去經期正常,也和丈夫在術前勾選確認未懷孕的選項,再次進行人工流產等相關處置,也都沒有違反醫療常規,檢察官因此處分不起訴林姓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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