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護移工喊話:薪水比照最低工資

由印尼家務移工組成的臺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昨天向勞動部陳情,要求家庭看護工的工資,應比照臺灣最低工資,並向即將接任勞動部長的洪申翰喊話,要求全面完善家庭看護工權益,也勿忘過去在勞動權益上的承諾。

臺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理事長Fajar表示,自二○○七年以來,家庭看護工的工資被排除在基本工資之外,明年臺灣最低工資兩萬八五九○元,而家庭看護工每月約兩萬元,僅爲最低工資的七成,已經構成勞權歧視。

Fajar指出,本次陳情除要求薪資比照本勞外,還希望將家庭看護工納入勞動法保護範疇,停止政府與僱主以及中介用加班費的名義,購買休假權利,提供適當的隱私空間,要求取消在臺工作的年限限制,簡化更換僱主的流程,政府應提供中低收入僱主家庭補助等訴求。

勞動部迴應,自二○二二年八月十日針對新引進或期滿續聘或轉聘的家事移工,薪資已由一點七萬元調高至兩萬元,並已針對一般僱主、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等提供每月三千元薪資補貼。統計至今年十月底,僱主幫家事移工調薪至兩萬元,且向勞動部申請薪資補助共計七萬七○七九人。

此外,僱主應於勞動契約與外籍家庭看護工約定休假每週一日,若僱主徵得移工同意於休假日出勤,需依約給付加班費,違者可處最高卅萬元罰鍰。另家事移工也已納入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截至今年十月底,已留用二點一萬人,轉任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