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強國有我】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
作者:眭紀剛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諮詢研究院研究員、博導,創新發展政策研究所副所長,中國科學院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崗位教授
科技創新是提高社會生產力和綜合國力的戰略支撐。自工業革命開始,與傳統發展方式主要依靠人力和土地等要素投入相比,科技創新活動成爲現代經濟發展的主要驅動力,也成爲大國競爭的關鍵。黨的十八大以來,科技創新已經擺在我國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經過多年發展,我國創新主體結構的建設任務已經基本完成。隨着國內外發展環境的變化,我國創新體系建設需要從點的突破轉化爲系統的整體推進,特別是提升國家創新體系的整體效能。
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是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多元主體協同、各類要素整合、各種能力集成,以及多重機制聯動。其中,科技、教育、經濟、社會等子系統的相互作用尤爲重要。創新活動要站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高度,加強科技創新的宏觀部署,纔能有效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
第一,形成支持全面創新的基礎制度。首先,創新體系的基本要求是建立有利於創新主體發揮作用的制度框架,包括各類創新組織制度、反壟斷法、知識產權保護,營造公平競爭的創新環境,特別要重視制度對促進創新的基礎性作用。其次,促進創新的各類制度和政策之間要形成合力,加強創新政策與教育政策、人才政策、產業政策、貿易政策、金融政策的緊密結合,從制度和政策層面消除創新壁壘。最後,在事關全局和長遠利益的戰略領域完善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新型舉國體制,科學統籌、集中力量、優化機制、協同攻關,建立提升我國綜合競爭力、保障實現國家安全的創新制度安排。
第二,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在涉及國家安全和產業發展的戰略領域,加快建設一批新的國家實驗室,提升我國戰略安全領域自主創新能力。推動建設世界一流的科研院所、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創新型領軍企業,超前佈局前瞻性基礎研究和前沿引領技術研究開發任務。加快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羣建設,優先發展對突破關鍵領域"卡脖子"技術和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多學科共用平臺型設施。系統整合國家研究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統籌推進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發揮科創中心對周邊地區的創新輻射作用。
第三,促進各類創新主體加強合作。各類創新主體在定位明確的基礎上加強合作:充分發揮企業的技術創新主體作用,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和產業技術聯盟,切實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充分發揮國立科研機構在國家戰略性科技領域的骨幹作用,爲保障國家安全、提升國家競爭力提供科學基礎和技術支撐;大力支持研究型大學開展基礎前沿探索,提升原始創新和人才培養能力。構建行業領軍創新型企業主導,大學、科研院所有效參與的創新聯合體,系統佈局產業鏈創新鏈。建立融合創新機制和高效合作機制,促進技術、人才、資金等創新要素在不同主體之間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促進各類創新主體的交流和知識流動。
第四,完善科技創新的生態環境。在勞動力市場、知識技術、資本流動、產權保護、市場競爭等多個領域建立合理的市場環境,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創新資源配置的導向作用。充分發揮國內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創造有利於新技術快速大規模應用和迭代升級的場景,加速重大創新的市場選擇。改善企業融資條件,完善風險投資機制,解決中小型企業融資難問題。構建開放合作的創新體系,加強與世界各國的創新交流,支持高校院所、企業與國際同行進行合作創新,構建全球創新網絡,積極參與全球創新治理。
第五,建設高效協同的創新治理體系。建立國家科技宏觀決策機制,在科技決策中充分發揮中央科技委員會、國家科技諮詢委員會、各類智庫和社會各界的積極作用。深化行政體制改革,轉變政府科技管理職能,從直接管理具體項目轉爲主要負責科技發展戰略、規劃、政策、佈局、評估和監督,探索建立符合創新規律的政府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政府引導,多元主體共同參與,國家與企業、社會力量各司其職、密切合作的創新治理模式。鼓勵多種技術方案之間的競爭,開闢新領域新賽道,創造新動能新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