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度在臺灣
鄭成功畫像。
鄭用錫,道光三年進士,呈請朝廷改建淡水廳城,即竹塹城。
黃驤雲「會魁」匾。
臺灣知名進士
鄭成功收復臺灣後,將科舉制度移植到臺灣;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臺灣科舉制度得到了進一步完善,與大陸的教育和科舉制度完全一致,之後陸續有臺灣士子度海到福州參加鄉試、到京城參加會試。在1890年前後,爲方便臺灣省舉人來京趕考,由當年臺灣官員和在京臺灣鄉紳出資購建臺灣會館,臺灣會館自此開始發揮臺灣鄉親聯誼交往作用。
基於臺灣會館的特殊地位,北京市臺聯彙集兩岸專家、學者的研究成果,遍訪兩岸臺灣進士遺蹟,蒐集兩岸鮮活史料,傾力打造文化交流品牌項目「科舉制度在臺灣──臺灣進士專題展」,2013年至2019年先後在兩岸巡迴展出15次。適值北京臺灣會館重張十週年,特此推出「科舉制度在臺灣──臺灣進士專題展」線上展覽,共同探究臺灣科舉的歷史,領略臺灣文化精英的風采。
臺灣進士作爲一個地域歷史人羣,其成員總數曾有種種說法。經兩岸學者對現存史料多方考證,自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陳夢球蟾宮折桂,至光緒二十九年(1903)汪春源金榜題名,210年間臺灣共考中33名文科進士。
小靈通 科舉制度
科舉制度是古代中國的一項重要政治制度,對中國社會和文化產生了巨大影響,直接催生了不論門第、以考試產生的「士大夫」階層。
公元587年,隋文帝正式設立科舉制度,在唐朝發展成型,並一直延續到清朝末年(1905年),持續了1300多年。(文轉A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