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等4人交保撤銷 北院收卷後須「立即傳喚、24小時內裁定」
司法院外觀(中時資料照片)
柯文哲等4人交保裁定遭撤銷,依據先前司法院舉行聯繫會議達成共識,除非「深夜始受理聲請」等特殊情況,否則重大、矚目刑事被告案件,原審法院收到撤銷發回卷宗後,原則上應立即傳喚被告到庭,於24小時內裁定,也就是臺北地院24小時內將重作裁定。
爲了防止檢方聲請羈押案件的被告,利用檢方抗告成功,二審撤銷發回一審的空檔逃亡,司法院月前舉行「強化法院辦理偵查中聲請羈押案件聯繫會議」,邀集一、二審法院代表,就法院辦理偵查中聲請羈押案件現況進行交流。
針對有關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案件,依據現行「法院辦理偵查中聲請羈押重大、矚目刑事被告案件注意要點」,原審法院收到撤銷發回卷宗後,原則上應立即傳喚被告到庭,於24小時內裁定。
司法院指出,例外如不能即時傳喚被告到庭者,至遲應於3日內傳喚被告到庭,並即時裁定。爲落實此一即時裁定作業流程,會議就不能即時傳喚被告到庭之障礙事由類型進行討論,原則上限於「深夜始受理聲請」、「因交通障礙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所生不得已之遲滯」、「因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身體健康突發之事由,事實上不能訊問」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