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今抗告後4人「到齊」 4抗告狀下午4時送高院分案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的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4人本月2日再羈押禁見,柯獄中長考,決定委任律師今提抗告。抗告狀中午左右送臺北地院收狀,法院下午4時即將柯將與另3名收押被告抗告狀並送臺灣高等法院分案。

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柯辦前主任李文宗、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於再羈押後,先前已陸續提起抗告。

臺北地院受理京華城、政治獻金案被告抗告事宜,因臺灣高等法院要求紙本卷宗、不要電子卷證,決定等同案4名羈押被告抗告卷證到齊統一併送,以節省訴訟資源;柯文哲4人的抗告期限是本月11日,因遇假日延到下週一、即本月13日。

柯文哲等人上月26日被訴,檢方控訴柯涉貪污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佔、背信罪,檢方對柯共求刑28年6月;柯移審後,先諭令3000萬元保,後另獲裁定7000萬元交保加電子腳環監控,檢方2度抗告發回更裁,柯又重返臺北看守所。

柯辦前主任李文宗。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