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運將狠刺乘客辯自衛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臺北地院。(本報資料照片)
計程車司機李健忠今年4月間不滿醉客亂踢座椅,竟拉乘客下車,持螺絲起子猛刺對方頭、頸10多下後逃逸,所幸被害人送醫急救後保住一命。檢方18日依殺人未遂罪起訴李男,求處無期徒刑,全案移審臺北地院,法官晚間訊問後裁定羈押禁見。
李男庭訊時承認拿螺絲起子刺傷被害人,但稱因被害人對他咆哮、踢椅子,甚至還毆打他,他很緊張,才隨手拿起子自衛,他並沒有拖被害人下車,被害人是自己走下來的,他不記得攻擊哪裡,是警方事後告知被害人傷勢,他才知道刺到頸部。
李男並說,他在獄中接受志工、老師的輔導及鼓勵,出獄後想重新站起來,因此積極工作賺錢,希望能回饋給公益團體。
律師則說,李男有固定居所,且偵查期間接獲檢方通知也都有出庭,並承認部分犯行,已無逃亡、串滅證之虞,李男有精神疾病,先前因殺人案監禁13年期間均無法治癒,因此應讓李男具保停押,由衛生單位安排住院,給予適當治療的機會。
法官認爲,李男涉犯殺人未遂重罪,否認殺人犯意,案發後丟棄兇器、清洗衣物上血跡,且說詞反覆不一,足認可能逃亡、滅證,又李男才因殺人罪假釋出獄,再度犯下本案,有反覆實施之虞,故裁定羈押禁見。
檢方起訴指出,李男自2004年開始,就多次因行車糾紛或與客人起爭執,動輒對人暴力相向,2006年間更犯下殺人重罪,但因患精神疾病,獲輕判14年8月確定。李男前年假釋出獄,今年4月4日開計程車載被害人,不滿被害人發酒瘋,一氣之下把廖男拖下車,用起子狠刺被害人頭、頸10多下後離去,被害人急救後雖撿回一命,但已造成頸椎脊髓損傷及右肢無力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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