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訴上海迪士尼「禁帶飲食」 女大生「同意調解」獲補償210元
上海迪士尼因禁止攜帶飲食且入園前要翻包檢查,今年3月遭到上海華東政法大學女學生一狀告上法院。事件爭執數月後,終於在昨(12)日有了結果,雙方同意達成調解,上海迪士尼願意向女大生補償50元人民幣(約新臺幣210元)。此外,園方表示仍會進行安全檢查,但承諾會實行更友好、人性化的安檢流程和服務。
據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通報,今年1月30日,就讀華東政法大學的女大學生王潔瑩到上海迪士尼樂園遊玩,並且攜帶部分食物以備遊玩時食用;不過就在入園安檢時,她卻被告知必須遵守《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不得攜帶食品進入樂園,王潔瑩只好自行處理食品後入園。
一直到了3月15日,王潔瑩將此事一狀告向浦東法院,認爲上海迪士尼的《遊客須知》中「不得攜帶以下物品入園」部分的「食品、酒精飲料、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條款內容無效,要求上海迪士尼賠償因上述入園規則被迫丟棄的食品損失46.30元人民幣(約新臺幣200元)。
▼上海迪士尼樂園最終補償女大生210元。(圖/記者陳政錄攝)
浦東法院便在3月15日開始立案受理該案,4月23日公開開庭審理,審理期間多次讓雙方進行調解,上海迪士尼也修改了入園規則,除少數特殊食品依舊禁止攜帶外,遊客可攜帶供本人食用的食品及飲料入園。直至本(9)月12日,經過法院主持調解,雙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當庭補償王潔瑩50元(約新臺幣210元)。
據悉,上海迪士尼11日推行新規,允許遊客自行帶食物入園,不過需要加熱水食用的泡麪(杯麪)、榴蓮等帶有刺激性氣味的食品、需用刀切開的整個西瓜等,依然被納入禁止範圍;對於安檢部分,園方管理團隊考慮下一步要加大安檢設備的投入,採用如X光機等在內的多種科技手段,輔助人工服務,同時,建議遊客在安檢時可以自己打開包袋,如安檢人員有要求,遊客可自行將包內相關個人物品取出並在經過檢查後放回,避免強制搜包包引起的不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