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張劣警「你查案我吞毒」 學長學弟認罪獲輕判

北市士林分局警備隊員警陳信安,涉嫌爲查案績效,與前員警張晉維及共犯林博涵、丘翊廷勾結,由林、丘2人誘出毒品賣家,張再通報陳員即時現身抓毒,三度以冰糖、白糖調包或直接偷走共1300克K他命,由張、林、丘3人朋分獲利。新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侵佔職務上非公用私有財物及圖利罪,判處4人各5年2月、5年、3年5月及3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2到3年不等。

曾服務於基隆市警局的張男,2021年間就曾涉嫌假藉辦案A走詐團120萬元,以及在3起毒品案中「假緝毒、真A毒」,事後遭免職,一審被判5年6月。但他卸下警職後,竟又貪圖便宜毒品,於是故技重施找上學弟陳員各取所需,藉查案伺機吞毒。

起訴時,檢方原認定陳、張2人身爲警職竟知法犯法,對2人各求處12年及15年重刑,但4人在偵查期間均認罪自白並繳回不法所得,因此獲合議庭減刑輕判。

判決指出,陳、張等人先後在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5日,以張男慣用手法,由林、丘2人佯裝買家誘出K他命賣方,相約當面交貨時,通知陳員前往現場查緝,再趁陳員盤查、搜索時,將事前準備好,摻入微量K他命的冰糖或白糖伺機調包。

2023年1月17日,林、丘2人前往藥頭住處取貨時,更直接1000克的K他命偷走,由到場的陳員故意拖住賣家,讓2人搭上張男車輛從容離去,得手毒品則統一由張男變賣後朋分獲利。

但上述2案中的郭姓和林姓毒販,被陳員帶回警局後,因所售第三級毒品K他命已被調包,檢驗結果不是純度僅3%,純直淨重不足5克,就是呈現陰性反應,因此獲檢方不起訴或根本無法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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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員警張晉維涉嫌勾結北市士林分局警備隊員警陳信安,藉查案調包侵吞毒品遭新北地院判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