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2020大選不綁公投 另訂8月第4個週六爲公投日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去年2018九合一選舉,中選會一口氣通過10個公投案,造成許多投開票所大排長龍。立法院從6月17日至7月5日,展開爲期3周的臨時會。民進黨團在臨時會第一天就強推公民投票法》修法,17日晚間經過多數黨籍立委強行表決後通過,2020大選不再與公投合並舉行,自2021年起,8月第4個星期六訂爲公投日,每2年舉行一次。

▲去年九合一大選,民衆大排長龍。(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下同)

《公民投票法》原本的第23條規定:「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至六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經過修正後,第23條改爲「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自中華民國110年起,每2年舉行一次。公民投票日爲應放假日。」修法通過後,2020大選不再與公投合並舉行。

此外,三讀通過條文明定,主管機關中選會收到連署人名冊後,應函請戶政機關查對,查對期限也由30日內,改爲60日內完成查對,拉長查對期;爲讓公投案有充足討論時間,公投案的公告期,從投票日的28日前,修正爲投票日的90日前。

另根據三讀條文,公投案主文應簡明、清楚、客觀中立;理由書的闡明及其立場應與主文一致。公投提案合於規定者,應依該提案性質分別函請相關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在收受該函文後45天內提出意見書內容應敘明通過或不通過的法律效果,並以2000字爲限。

立法院會最後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中選會在完成資安測試後,若無資安疑慮,應儘速實施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的電子連署;同時,也建請中選會參採其他國家制度設計研議如何防止全國性公投案虛僞連署情事配套措施

對於民進黨團強行表決,國民黨團也不滿抗議,在場內大喊「公投已死」,並於議場內將準備好的水球砸向主持院會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隨後民進黨立委羣起護駕,蔡其昌則是頻頻要求國民黨停止此行爲。

▼不滿民進黨團強行表決,國民黨團朝主席臺丟水球。(圖/記者劉亮亨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