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超哥贏了!男大生遭撞「求償6400萬」提上訴吞敗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YouTuber超哥(黃伯超)駕駛藍寶堅尼不慎追撞泰籍李姓男大生,以6000元和解,李事後提告,簡易判決依過失傷害處拘役10日,李認量刑過輕提上訴。上月開庭,李男以「未來喪失打大聯盟機會」等理由,求償新臺幣6400萬,讓超哥當庭狠酸「你打得上大聯盟我頭剁下來給你,你怎麼不講你會拯救宇宙」。士林地院今(12)日認原審已斟酌過,駁回上訴。

上月開庭,超哥向法官無奈說,車禍是因自己沒有注意到路況和號誌,當下沒肇逃,也慰問對方給予賠償,對方車損僅有車牌歪掉,也沒嚴重受傷,自己很有誠意要和解,但李男卻在案發8個月後提出頸椎退化等驗傷單,還手寫條列出車禍所帶來的日常機會,如喪失打美國職棒大聯盟(球員平均年薪490萬美金),這也讓超哥當庭酸李男「你打得上大聯盟我頭剁下來給你,你怎麼不講你會拯救宇宙?」

▲李男開庭拄柺杖出庭求償6400萬新臺幣。(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超哥無奈向法官說「我面對問題解決它」,今天也帶了30萬現金要和解,對方卻開口要200萬美金,更直言臺灣法律不是給外國人這樣玩,認原判適當。

審判長問李男(27歲)有何意見?李透過通譯表示,原審與所受傷的傷無法比,希望可以重判超哥。

對於被求償6000萬,庭後超哥忍不住開嗆「洗咧供啥碗糕?」也解釋,撞到對方是自己的錯,所以被判拘役10天,可是事後努力和解,所有作爲都符合臺灣人對車禍發生的處置,自己盡力了,但對方獅子大開口,那就依法;而李男看到媒體拍攝,立刻兇狠用英文警告「別拍我!」,甚至還打電話報警。

全案起源,43歲「超哥」去年5月10日9時47分,駕駛租賃牌藍寶堅尼,行經大同區鄭州路與西寧北路交岔口,左轉駛入西寧北路後,貿然追撞前方因見紅燈急煞的李姓騎士,李當場人車倒地,並受有下背挫傷傷害。(李僅有小型車駕照,並未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

▲超哥不滿李姓男大生獅子大開口求償6400萬。(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超哥當下以6000元與李男達成和解,雙方還自拍,但隔天李仍持驗傷單赴大同警分局提告。超哥事後接到警方通知,不滿在臉書發文說:「是看我開藍寶基尼大牛所以想要敲盤子嗎?」、「做人剛好就好,軟土深掘,這不是好事」等語。

簡易庭法官認超哥未注意車前狀況貿然行駛,因而肇事致李姓騎士受傷,雖於犯後坦承犯行,並當場給付6000元給對方,但就本件事故過失責任高低,依過失傷害罪,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1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