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沈慶京繼續押!京華城獻金流向不明 北院裁準延押2月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延押2個月。(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黃哲民、黃資真/臺北報導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嫌爲了爭取京華城容積率,行賄市議員應曉薇、施壓北市府,其中沈慶京羈押期間雖多次傳出身體不適請求交保,皆遭駁回。22日北檢針對沈慶京聲請延押,今(29日)開庭後,稍早北院裁準沈慶京自30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法院說明,參酌檢察官提出之偵查卷宗後,依被告供述以及卷存相關證人證述、共犯供述、書證等資料等,堪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被告與同案被告間前有串供之事實,且有政治獻金之真正捐款目的待調查,爲確保被告、同案被告就此待查部分不會相互串供或與證人串證,而有繼續羈押之必要,尚屬有據。

經斟酌比例原則,認本件被告之羈押原因尚未消滅,且不能以具保或其他方式以替代羈押,而有延長羈押之必要;又本件既尚有相關證人未到案及證據資料待分析調查,以現階段偵查所得證據顯示原羈押裁定所附加之禁止接見通信處分,仍然有其必要,故檢察官聲請對被告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核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