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京華城案第3人被延押 彭振聲「有勾串之虞」再押2個月

▲臺北市府前副市長彭振聲(右2)於京華城容積率案涉圖利等罪嫌,29日被臺北地院裁定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被控於京華城容積率案中,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今年(2024)9月2日被羈押至今,偵辦本案的臺北地檢署日前聲請延押,臺北地院昨(28日)開庭調查後,今傍晚裁定彭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可抗告。

北院裁定理由指出,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業經彭男自承部分事實在卷,並有羈押聲請書、延長羈押聲請書所附事證可稽,堪認檢方聲請已釋明彭男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且所涉爲最輕本刑5年以上徒刑之罪。

法官認爲彭振聲與本案共犯間之犯意聯絡、行爲分擔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本件既仍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而彭男目前亦仍有不據實陳述之情形,彭男與共犯間亦有互相配合爲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應認有相當理由足認有勾串共犯之虞。

法官指出,衡酌羈押對被告權利之限制,及以羈押手段防免被告與共犯勾串,確保本案司法權行使之有效程度,認有延長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據此裁定彭振聲從下月(11月)2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可抗告。

檢方偵辦臺灣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於臺北市長任內所涉京華城容積率等案,從今年8月29日起陸續聲押禁見柯文哲等7人獲准,近日押期分別屆滿,北院上週五(25日)裁定臺北市府都市發展局前副總工程司、兼任威京集團子公司與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助理的吳順民交保500萬元,並限制住居,另裁定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各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

北院定於本週四(31日)下午開庭調查柯文哲是否延押,柯的律師團今已到北院閱卷。本案另2名在押被告爲柯文哲臺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臺北市府兵役局前局長朱亞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