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陸生共諜周泓旭收押滿1年2月 高院庭後決議當庭釋放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灣首起陸生共諜周泓旭案,高等法院上月依「意圖刺探機密發展共諜組織未遂罪」,將他判處1年2月。高檢署向最高法院提上訴案,由於羈押期將滿,高院8日評議後決定當庭釋放,不過仍限制住居、限制出海、出境並責付辯護人,且每天下午5點前需到六張犁派出所報到。

▲陸生共諜周泓旭8日被當庭釋放。(圖/記者楊珮琪攝,下同)

臺北地檢署去年3月初查出來自大陸遼寧地區、現年29歲的來臺學生周泓旭,疑似在臺灣發展共諜組織。由於他當時已經向國內多個公家機關公立學校,刺探公務機密,另外也透過管道,與我國中央部會官員接頭,甚至藉機收買對方,刺探機密。檢調發動搜索並將他逮捕,羈押至今。一審法院日前依照《國家安全法》中的「意圖刺探機密或發展共諜組織未遂罪」,將他判刑1年2月。

臺北地檢署今年月初認定周泓旭利用王炳忠等人成立的網路公司發展共諜組織,另涉犯《國安法》發展組織罪,所以再將周泓旭追加起訴,併案高院審理。高院併案後,上月初首度傳喚王炳忠等人出庭,並與周泓旭對質,但周泓旭當庭解除委任辯護律師,經過重新指派辯護律師後,高院重啓審理程序,並在月底再度傳喚王炳忠等人,當庭對質。而由於檢方懷疑周泓旭空中串證,緊急向高院聲請禁止通信接見,高院裁準禁見。

案二審宣判,高院還是認定周泓旭犯下「意圖刺探機密或發展共諜組織未遂罪」,駁回上訴,仍處1年2月。對此,高檢認爲判周泓旭1年2月量刑過輕,上週五已提出上訴書。另外,由於8日爲周泓旭收押屆滿1年2月日子,已經期滿了,高院今日上午提訊他,庭後評議決定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