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臺南警員晚間攜安毒!被自己人查獲 警局怒決:記二大過免職

臺南市警善化分局安定所一名林姓警員因涉嫌持有安非他命毒品被查獲,市警局人評會,決議林員一次記兩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警善化分局安定所一名52歲林姓警員,5月20日輪休,晚上6時許在高雄山區,被高市巡邏員盤查當場起出2.36公克安非他命及吸食器,被依毒品罪嫌移送法辦,臺南市警局黃宗仁獲悉後十分震怒,立即召開人評會,決議將林員一次記兩大過免職,並從嚴追究連帶責任

臺南市警局指出,臺南市警善化分局安定所一名52歲林姓警員,5月20日輪休並無勤務,林員在20日晚上6時許,在高雄市岡山區,遭高市巡邏員警發現跡可疑,下車盤查,當場起出2.36公克安非他命1瓶及吸食器,林員坦承持有毒品,除採尿送驗外,被依毒品防制條例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臺南市警局長黃宗仁獲知上情後十分震怒,立即指示召開人評會,會中決議一次記兩大過免職,並從嚴追究連帶責任。

據瞭解,臺南市善化分局安定分駐所林姓員警((52歲、警員班138期、調任善化分局服務迄今9年9個月) 於2019年5月20日晚上6時30分在高雄市岡山區竹圍東街180號前遭高雄市警察局岡山分局壽天派出所巡邏員警發現行跡可疑向其盤查,查證時從其隨身包包內起獲安非他命1瓶(含瓶重2.36公克)、吸食器1組(鼻管水車殘渣無法磅秤),林員經訊問筆錄後坦承持有吸食安非他命,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善化分局表示,林員於2018年間因涉案遭善化分局主動查獲移送地檢署偵辦,於2018年12月獲緩起訴處分,並列爲分局教育輔導對象迄今,仍不知悔改竟於輪休期間持有毒品遭自家人查獲,嚴重影響警譽

善化警分局長許芳毅聞訊後,認爲林員重創警方執法形象,立即指示務必配合檢調機關偵辦,儘速釐清案情,並適時對外說明清查情形外,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暨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規定立即召開考績會議後,明快決議將涉嫌持有毒品的林姓警員一次記兩大過予以免職,並陳報臺南市警察局。

臺南市警察局局長黃宗仁在得知初步調查內容之後,非常「震怒」,立即指示督察、刑事系統徹查,並重申不掩飾、不庇縱之決心,並以公開透明接受檢驗態度及勇於處理風紀精神,基於風紀是警察團體命脈攸關整體警察形象與警政工作成效,要求各級主官(管)及督察與政風人員,持續執行「靖紀工作」且應確實負起勤教嚴管責任,落實考覈工作,強化風紀情報蒐集,發現違法違紀徵候,務必主動積極查處,決不能徇私護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