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朱學恆主動提前12天上銬入監 強吻鍾沛君判11月牢裡過年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宅神」朱學恆在2022年在一場餐敘中,趁友人都離開包廂時,2度起身走向坐在角落的臺北市議員鍾沛君,將鍾沛君壓制靠牆並強吻,高等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1個月,因朱學恆和檢方都未上訴而確定,臺北地檢署原通知朱學恆春節後的2月4日入獄,但朱學恆選擇提前在24日報到發監。

▲朱學恆強吻北市議員鍾沛君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確定,向臺北地檢署報到入監。(圖/記者黃哲民攝)

因朱學恆的刑期太短,預料在獄中累計成績達到假釋門檻時,也已接近刑期尾聲,獄政人員評估,朱學恆想提早出獄,只能靠在獄中良好的表現,爭取「操行」、「作業」、「教化」等3項評分,依照《行刑累進處遇條例》,表現良好的受刑人,每月可獲縮短刑期2天到6天,仍有機會提前出獄。

朱學恆被控在2022年8月6日一場餐敘結束後,與鍾沛君在包廂內獨處時,2度無預警走向鍾沛君,伸手壓制住並強吻鍾沛君,還說:「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朱學恆得逞後走回自己座位,案經鍾沛君在2024年6月的#me too風波中爆料,並回憶當時感受「嘴脣噁心的涼意,讓我整個人結凍似的僵在座位上,千百個問號在腦中翻騰」。

▲臺北市議員鍾沛君(中)遭朱學恆強吻猥褻,已提告求償,一審獲賠35萬元。(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朱學恆隨後在網路直播中道歉,但堅稱自己當時喝醉斷片,不記得對鍾沛君做了甚麼事情,但事件持續延燒,朱學恆決定到臺北地檢署告發自己。

檢察官傳喚事發當天較早離席的友人作證,朱學恆和鍾沛君當時都不像是喝酒醉的樣子,加上鍾沛君提供朱學恆道歉音檔,以及朱學恆稱要戒酒的切結文等事證,認定朱學恆先後以雙手壓肩,不顧鍾沛君扭開頭表達拒絕之意強吻2次,臺北地院一審時,朱學恆被依強制猥褻罪重判1年2月。

朱學恆上訴表示認罪,並願意提高賠償金到200萬元,最終因鍾沛君拒絕而調解失敗,高院考量朱學恆犯後態度轉變,改輕判徒刑8個月,但仍然沒有宣告緩刑,朱學恆則在二審判決出爐後,宣佈不再上訴,刑案就此定讞。鍾沛君另外求償500萬元精神撫慰金部分,民事庭一審日前已判朱學恆須賠償3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