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恆2/4入獄! 「強吻鍾沛君案」北檢通知發監執行
名嘴朱學恆涉強吻臺北市議員鍾沛君,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2月,上訴二審後他改口坦承犯行並公開道歉。(中時資料照片)
臺北地檢署。(本報資料照)
名嘴朱學恆涉強吻臺北市議員鍾沛君,臺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1年2月,臺灣高等法院改判刑11月,且不得易科罰金及不予緩刑宣告。全案因朱不上訴而宣告確定,臺北地檢署日前收到確定判決有關卷宗,訂出執行時間,並通知朱於2月4日上午10時30分報到發監執行。
本案起因朱學恆2022年8月6日晚間邀約鍾沛君、立委陳菁徽等人到餐廳聚餐,陳女等人先離去,包廂內只剩朱、鍾,但朱竟不顧鍾女拒絕2度強吻,臺北地院一審認定,朱男犯後毫無悔悟並欠缺性別平權意識,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2月。
朱學恆不服判決上訴二審,他改變先前不認罪的態度,對於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改口坦承犯行。
高院認定,朱因自身之慾望,竟利用被害人之信任,爲強制猥褻犯行,仍在一審審理期間,在公開之談話節目中談論政治話題時提及她,全然未對己身行爲造成她傷痛有真實歉疚之意,犯後態度難認良好。
高院考量朱男認罪並表達和解之意願及賠償之金額,且自行於網路上張貼公開道歉信,其後雙方調解雖未能成立,然非毫無認錯道歉及賠償之誠意等一切情狀,改量處有期徒刑11月,但難認其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爲適當,故不予緩刑之宣告。
朱學恆在得知二審判決後,隨後在臉書發文表示:「本人坦然接受本案判決結果,深自反省懺悔。並不會再上訴消耗司法資源。」
此外,鍾沛君另提民事訴訟求償500萬元,臺北地院去年12月31日認定朱學恆不法侵害鍾沛君,判應給付35萬元。可上訴。
判決表示,鍾沛君於2022年8月6日晚間遭朱學恆強摟、強吻嘴脣兩次,致呆立當場,事後至同年8月15日始有勇氣向家人敘述事發情形,堪認其所受精神上痛苦重大。
判決指出,審酌鍾女擔任市議員,朱爲YouTube頻道直播主、媒體從業人員,俱屬高社經地位,具有高社會影響力,及雙方年收入、 財產較一般人爲高等情,認慰撫金應以35萬元爲適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