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婦夜騎75公里...中彰投連縱火8處 燒傷5人判8年半
臺中周姓婦人和哥哥有遺產糾紛又與幾名男子因感情問題,半夜騎車載4桶汽油沿臺中梧棲、彰化伸港、彰化市、南投草屯,再繞回臺中大里、東區,夜騎75公里連朝8戶民宅處縱火、燒傷5人,落網隨即被收押;法院痛斥周行爲惡劣,依1個殺人未遂、7個放火罪,一共8罪判她8年6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周婦(60歲)和家人、朋友不睦,2023年7月2日買4桶汽油、瓦斯噴槍,她因和林姓男子有感情糾紛,當天凌晨2點多騎車到林男母親梧棲區的住家外潑汽油引燃,釀牆面燻黑、多輛汽機車也燒燬,幸無人傷亡。
周再騎了20分鐘到彰化伸港鄉,朝不認識的姚姓住戶家門縱火,凌晨3點多轉往彰化市彰新路,再朝不認識的郭姓住家鐵門潑油引燃,釀對方一家3人燒燙傷、吸入性嗆傷及一氧化碳中毒,後轉往彰化市一德南路友人的工廠縱火。
周繼續騎到南投草屯,凌晨4點多朝哥哥家門窗縱火,害哥哥全身燒傷,10分鐘內又到姊姊同樣在草屯的住處縱火,害姊姊手臂燙傷。直到凌晨4點多,周騎回臺中大里區再對蕭姓親戚家點火,最後又想到和某宮廟主委糾紛,轉往東區宮廟前縱火。
檢警發現,周婦一夜騎車超過75公里,接連到8處縱火釀5人受傷,所幸所有住戶都順利逃出,周凌晨4點56分帶着2瓶沒用完的汽油向警方自首才曝光。
檢方訊時,周婦坦承放火、毀損,但辯稱潑汽油時「不知道有人在裡面」,只是想嚇嚇他們,檢方不採信,依8個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她,建請從重量刑。
臺中地院審理時,周均否認殺人犯意,辯稱只想嚇嚇他們而已。法院查,周朝哥哥家窗戶潑汽油縱火,周兄也說驚醒時跑到客廳都是火,逃生時被燙傷,另審酌周坦言和哥哥有財產糾紛,還說希望法院判她死刑,且周兄家燒燬嚴重,顯見周有殺人不確定故意,構成殺人未遂。
法院另就周婦其餘7次縱火,審酌房屋燒燬程度、周潑汽油的量、引燃位置,及火勢並非劇烈,雖不構成殺人未遂,但仍成立放火罪。
法院審酌,周和哥哥因遺產糾紛,出於報復心態選擇以殘虐方式剝奪對方生命,以宣泄心中積怨,並潑汽油點燃,行爲惡劣,另又朝其餘7處縱火,至今沒賠償被害人。
法院考量一切情狀後,1個殺人未遂判7年、3個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各判2年至2年6月,及4個放火燒燬住宅等以外之他人所有物罪均各判8月,一共8罪應執行8年6月。
周姓婦人半夜提汽油騎75公里,沿途經中彰投連續縱火8次、釀5人受傷。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