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車分類不實 雲縣加強抽查

雲林縣環保局爲有效加強垃圾分類,去年9月起祭出退運機制,同輛垃圾車1月內3次分類不實罰禁運30天,因多個鄉鎮出現違規,避免影響垃圾清運調度,日前縮短爲禁運5天,又發生違規3次挨罰;縣府表示,加強違規未改善鄉鎮市的垃圾抽查比率。

環保局長張喬維說,垃圾車違規多以夾帶廚餘、寶特瓶,還有較具爭議性的物品例如棉被、枕頭、樹枝等爲多,違規情況若沒改善,不排除全面稽查。

依據雲林縣垃圾進場管制規定,垃圾分類不實將退運,同車次1個月內2度違規禁運7天、違規3次將禁運30天,今年春節後,多個鄉鎮被禁運7天、甚至有將被禁30天,導致垃圾清運調度出現困難,環保局與焚化處理廠協商修改規定成2次違規禁運2天、3次違規禁運5天,如果夾帶可能損壞焚化爐設備的廢棄物,則禁運7天。

但新規定上路僅一週,口湖鄉仍有同垃圾車違規3次被禁運5天,爲此鄉公所上週在臉書公告,鄉內清運垃圾中含有大量可回收物、廚餘,及棉被、竹蓆等大型物品,甚至還有水泥塊,籲鄉民落實垃圾分類。

「垃圾是人制造出來的,要由人解決」,縣議員張維崢認爲,不該擔心影響垃圾清運而放寬退運規定,縣府應對分類容易混淆的項目加強宣導,也落實垃圾清運相關規定,民衆要有危機感,纔不會再發生垃圾危機。

環保局也表示,近日公佈最新垃圾分類準則,今年會持續推動家用廚餘機推廣補助,預計上半年公佈補助辦法,另,許多民衆將動物屍體當成垃圾丟棄,也將擬定補助火化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