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禁伐補償由院編公務預算 綠復議失敗付委審查
國民黨立委鄭天財、林倩綺爲使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經費來源合理化,因此提案修正禁伐補償條例,規定禁伐補償由行政院編列公務預算。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提出複議,今天在立法院會表決,複議案不通過,本案交內政、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在野黨曾因原民會未編足禁伐補償預算等因素,封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但經行政院長卓榮泰、立法院長韓國瑜、立法院朝野黨團多次協商溝通下僵局解開,總預算案最終順利付委審查。
針對禁伐補償議題,現行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3條條文規定,禁伐補償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交由地方執行機關辦理之。
鄭天財、林倩綺所提修法版本,是將「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改爲「行政院編列公務預算」,希望讓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經費來源合理化,解決現行法未能使各機關履行禁伐補償經費義務的爭議。
另外,鄭天財、林倩綺、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所提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8條條文修正草案,要增訂第2項條文,明定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總額不得低於新臺幣100億元,而基金來源包括中央政府循預算程序分2年編列預算或指定財源撥入、住宅租售及相關業務收益款、全部原住民族取得的智慧創作專用權收入等,以利該基金的永續。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對這2案提出複議,並於今天的院會表決。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會前受訪表示,這2個案子違反財政紀律,因爲要增加政府稅出,應先徵詢行政院的意見,指明彌補資金的來源,一起找出合宜財源,不能一方面片面增加預算再來指定,一切都應當回到憲法第70條、預算法第91條及財政紀律法第5條,進行相關修法。
表決過程中,高金素梅、鄭天財手舉「行政院應返還54億至原民綜發基金」的手舉牌,現場並無任何肢體衝突。2輪表決下來,藍白挾人數優勢勝出,複議案不通過,全案照原決定通過,即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8條條文修正草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交內政、經濟兩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