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嶼珊瑚上刻字竟無法可罰 環團籲全民附議《海保法》加強管制

7月3日蘭嶼母雞巖浮潛區發現海底珊瑚被不知名人士刻上「你好」2字,引起輿論譁然。(資料照/莊哲權翻攝)

7月3日蘭嶼母雞巖浮潛區發現海底珊瑚被不知名人士刻上「你好」2字,引起輿論譁然,綠色和平表示,由於現階段無法可罰,呼籲民衆附議立法的《海洋保育法》則可以建立主管機關規定相關禁止事項的法源依據,以阻止民衆的破壞行爲。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鍾孟勳表示,由於蘭嶼目前未設漁業資源保護區,現階段無法可罰,正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呼籲民衆附議立法的《海洋保育法》則可以建立法源依據。

因此,民間團體提出的《海洋保育法》草案第十七條授予主管機關規定民衆遊憩時的限制、禁止或應遵行事項,必須儘速立法,才能夠制止此類破壞行爲,有效保護整體海洋生態。

鍾孟勳指出,蘭嶼是著名的潛水勝地,卻也是無人監管與巡邏的海域,導致珊瑚生態屢屢被破壞,甚至去年還發生瀕危的保育類龍王鯛遭到獵捕事件。有鑑於目前海洋保育執法人員、巡查員極度缺乏,由綠色和平與其他10多個環境保護團體提出的《海洋保育法》第十九條則要求設置海洋保育執法人員,並將巡查員入法,希望能夠遏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綠色和平表示,《海保法》草案已擱置超過兩年,而海洋生態破壞事件頻傳,爲海洋生態,多家民團極力呼籲臺灣早日製定《海保法》,並將10大訴求公開於政府建置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在7月29日前還差最後2000筆附議,呼籲民衆共同附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