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調查:一成五勞工 去年加班沒錢領

勞動部昨公佈二○二四年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發現近四成勞工去年有加班,其中高達近一成五勞工加班卻沒領到加班費或換補休。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理事長何政家建議,應對僱主進行勞動教育,想辦法提升僱主的法遵意識,對於曾違法的事業單位也應加強勞檢。

勞動部以參加勞保、就保及職災保險的本國籍受僱勞工爲調查對象,有效樣本四○八五份。調查指出,去年有加班者佔百分之卅六點六,比前年下降百分之四點六,平均每月加班十四點七小時。其中以強制性社會安全業加班居冠,佔百分之五十三點三。加班時數來看,則是製造業每月平均加班廿點四小時最多。

此外,勞工加班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者,佔百分之八十五點三,換言之,還是有百分之十四點七的勞工,加班沒有拿到加班費或換補休,其中以不動產業百分之卅三點七最高,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金融及保險業、支援服務業、教育業也都超過兩成。調查也指出,百分之廿五點五的勞工近一年曾在下班後接獲公司以電話、網路、手機App或Line等通訊方式交辦工作,較前年上升百分之一,接獲交辦且當下即執行工作者佔百分之九點五。

何政家表示,在勞資爭議調解的經驗裡,大多數勞工都是忍到要離職了才提調解追討,公權力介入才能查出更多受害個案,否則很多慣老闆認爲政府沒來查,就繼續爲所欲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