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稱前小三「寶貝」卻說她是「如花」 人妻氣炸提告
▲老公稱小三「寶貝」卻說老婆是「如花」。(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臺北一名劉姓女會計師和朱女的丈夫阿忠(化名)舊情復燃,遭控婚外情,雖然她堅決否認有姦情,但因爲朱女出示通訊軟體對話紀錄,顯示阿忠暱稱劉女爲「寶貝」,卻稱老婆是「如花」,後來高等法院認定2人確實超越友誼關係,判他賠償精神慰撫金10萬元定讞。值得一提的是,劉女還在庭訊時嗆朱女「妳丈夫叫我『寶貝』,已是一種『習慣』」。
朱女表示,劉女和阿忠不僅親密牽手、摟腰逛街,還時常在凌晨、深夜以電話談情,氣得反問「有哪一位太太受得了?」,而且在2人的簡訊、LINE對話紀錄中,阿忠以「寶貝」或「貝」稱呼劉女,2人卻皆以與藝人同名的「如花」稱呼她,例如「你還是沒處理好,還讓如花來問我之前傳到Line的過敏相片」、「既然怕如花,那就停吧!」等話,因此以破壞婚姻爲由,向劉女求償100萬元。
雖然劉女辯稱她和阿忠本來是同事,後來成爲男女朋友,直到99年出國留學後才知阿忠於隔年結婚,並無意介入其婚姻,回國後也和阿忠只是好友;徵信社拍到的照片可看出當天下雨,阿忠是爲了幫她撐傘,纔會出現搭肩、護頭等動作,是「男女正常互動」,而「寶貝」則是2人在男女朋友交往時即有的稱呼,但法院還是認定2人有超越友誼的關係,判她須賠朱女精神慰撫金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