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猝死拿不到保險金!人妻驚覺他外遇20年 受益人從兒子變小三

一名人妻與擔任知名老牌飯店前經理的丈夫分居逾20年,前年猝死後,兒子請領保險金被告知已被他人領走,她才驚覺丈夫常年和飯店女同事同居交往,還把保險受益人改爲小三,氣得向小三提告求償2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判小三應賠償10萬元,可上訴。

人妻提告主張,她和丈夫結婚逾40年,婚姻關係美滿和諧,丈夫任職期間稱工作需要在外租屋,兩人2000年起分居;又丈夫有投保8.5萬美元、新臺幣25萬元的保險,受益人爲兒子,但丈夫2022年急性心肌梗塞身亡,兒子向保險公司請領保險金時,被業務員告知受益人在丈夫身亡前11天變更爲小三,保險金也被小三領走了。

人妻指出,她探查後發現小三是丈夫的飯店同事,且丈夫長年和小三同居,她認爲小三明知對方是有婦之夫仍和丈夫交往,破壞她的婚姻幸福美滿,侵害配偶權,請求小三賠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小三反駁,她和男方交往同居超過22年,期間對方生病,是她協助送醫的,人妻也有去醫院探望,早已知道兩人交往,且男方假日也沒有回家和人妻同居,兩人感情早已寡淡;縱使她侵害配偶權,情節也輕微,況且人妻22年前就知悉、默認、寬恕兩人交往,訴訟請求權時效已消滅。

臺北地院認爲,小三不否認和男方同居交往,但根據男方家屬作證指出,男方曾帶小三回父母家,而認識家裡的人,大家沒有談論過兩人交往的事,但應該心裡有數,男方生病、過世都是小三通知的,法院認定人妻對於丈夫在外居住一事態度消極、迴避。

法院指出,丈夫平時日常生活居所、死亡地點都在與小三同居的房屋內,可知人妻和丈夫婚後感情十分淡薄,難稱幸福圓滿,審酌後認爲小三應賠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

一名人妻指控丈夫猝死後,兒子請領保險金被告知被他人領走,她才驚覺丈夫常年和飯店女同事同居交往,還把保險受益人改爲小三,氣得向小三提告求償2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判小三應賠償10萬元。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