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想換工作回高雄」臺北人妻動念離婚 律師勸28字網狂點頭
律師呂秋遠2日在臉書PO文分享,一名住在臺北的已婚女子因爲丈夫要換工作並搬回高雄老家,很憂心是否要跟着搬過去,或者乾脆分隔兩地,「還是最後只能離婚?」面對這樣的婚姻問題,他除了提供兩大原則當成判斷標準,也留下一句28字的名言,「當妳不好意思拒絕別人的時候,想想他們爲什麼好意思爲難妳?」讓3800名網友看完忍不住猛點頭。
▲女子不想丟下臺北的家人,和丈夫一起搬到高雄老家。(示意圖/123RF,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呂秋遠透露,這名女子因爲家人、朋友都住在臺北,不想與丈夫一起搬到高雄,但又擔心夫妻分隔兩地會影響婚姻關係,因此不知道要怎麼開口與丈夫討論這件事,「我想請問爲什麼結了婚的女人,一定要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好像我們都沒有自己的父母要孝順」、「我該怎麼做才能圓滿解決?還是最後只能離婚」。
對此,呂秋遠分享兩大判斷標準,分別是變動最小原則以及友善夫妻原則,他解釋,變動最小原則是尊重現狀,如果婚前兩人沒有「日後會變動」的計劃,就應該以現狀爲準,也就是不該強迫誰一定得走;接下來則要考慮友善夫妻原則,男方在下決定前是否有商量過,而不是做完決定才告知,如果是後者,「這種不友善的舉動,當然沒什麼好配合的。」
不過,呂秋遠也勸這名女子要勇於表達意見,既然不喜歡分隔兩地,也不願意跟着搬到高雄,就要確實說出來,如果丈夫不尊重她的決定,那麼就該考慮兩人是否比較適合各自尋找未來,「特別是,請妳記得這句適用在所有人際關係的話,『當妳不好意思拒絕別人的時候,想想他們爲什麼好意思爲難妳?』他都敢爲難妳了,妳怎麼會不好意思爲難他呢?」
▲呂秋遠認爲,婚姻的悲劇模式都一樣,但幸福的樣貌各自不同,重點是隻要兩個人「都」開心就好。
文章PO出大約5個小時,就吸引超過3800名網友按贊分享,並紛紛留言表示認同,「我看着文章點頭,點到頭都要掉了」、「最喜歡最後一句話,太妙了,贊」、「心不甘情不願去了,到時候也會吵到放棄夫妻關係,不如一開始就溝通好兩邊都能接受的方法」。
也有網友分享身邊經驗,鼓勵原PO不要太悲觀,「我家姊姊和姊夫就是分開住4天,一個在臺北,一個在竹南,姊姊一打三住孃家,週末帶孩子下去,星期一再上來,他們感情很好,距離不是問題,是溝通與毅力還有取捨,久了就習慣了。而且現在高鐵很快,只要彼此互相信任、尊重,共同維持,我覺得一定會很長久,我姊姊看起來就很幸福。」
呂律師,您好!我想請問爲什麼結了婚的女人,一定要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好像我們都沒有自己的父母要孝順?我先生想換工作回老家高雄,但我的父母家人朋友都在臺北,我實在不想跟他搬過去。若分隔兩地,婚姻要怎維持下去?我也不知道怎麼跟他開口提這件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