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妻賣淫 夫想嘿咻需付費訴離獲准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姚姓男子娶得中國妻子,兩人年齡相差40歲,不料妻子來臺後卻涉嫌賣淫,連姚男行房時妻子都要求付費,經向高雄地方法院訴請離婚獲准,全案可上訴,姚妻則已返回中國。

高雄地方法院22日公佈判決書指出,姚男3年多前與中國籍妻子結婚,兩人在溝通上有障礙,後來妻子從事色情行業,讓他感到受辱,在鄰居間擡不起頭;此外,妻子除了於親熱時要求付費,還曾在他的餐飲中偷放不明藥物,造成他身體不適,雙方已無互信基礎,要求離婚。

高雄地方法院承審法官開庭調查審理,傳喚姚妻均未到庭,經查已返回中國,再傳喚與她共事證人,證稱她確實從事色情行業,判決姚男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