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受審一個月後,繼任者李曉鵬被控收了6043萬!

摘要: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曉鵬受賄一案。

2024年10月28日,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曉鵬受賄一案。

李曉鵬受審畫面

大慶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4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曉鵬利用擔任中國工商銀行河南省鄭州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行長、執行董事,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副董事長,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多家單位和個人在公司融資、貸款授信、業務承攬、職工錄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043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李曉鵬的刑事責任。

去年3月24日,光大銀行發佈公告稱,董事長李曉鵬因工作調整辭職。同年4月5日,李曉鵬官宣被查。

李曉鵬,男,1959年5月出生,武漢大學金融學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獲經濟學博士學位,高級經濟師。長期在中國工商銀行工作的李曉鵬,曾任中國工商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監事長,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等職。2017年12月,李曉鵬任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2022年,到齡退休。

去年10月9日,李曉鵬被雙開。通報指出,李曉鵬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爲他人謀利;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權爲親屬經營活動謀利;泄露尚未公開的幹部選拔任用事項;治家不嚴,家風不正;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長期以權謀私,“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貸款融資、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曉鵬曾長期在中國工商銀行工作

同年10月12日,李曉鵬被逮捕。

就在9月25日,李曉鵬前任光大銀行董事長唐雙寧被逮捕後首次出庭受審。

唐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3年4月,被告人唐雙寧利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一司司長職務上的便利,將其保管、使用的價值人民幣301.5萬元公共財物據爲己有。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唐雙寧利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一司司長,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職務調整、貸款獲取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1102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唐雙寧的刑事責任。

唐雙寧生於1954年,2017年12月卸任光大銀行董事長。唐雙寧退休後,李曉鵬接任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上官匯”注意到,在《中共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委員會關於二十屆中央第一輪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共6次點名李曉鵬、唐雙寧。

去年3月27日,全國巡視工作會議暨二十屆中央第一輪巡視動員部署會上,公佈了二十屆中央首輪巡視對象名單,其中,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爲次輪5家中管金融企業黨委巡視“回頭看”對象之一。據媒體不完全統計,“光大系”自2021年以來已有多名高管落馬,包括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行政總裁陳爽,光大銀行黨委原副書記、副行長張華宇,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銀行部總經理夏偉,光大銀行南寧分行黨委原書記、行長蘇樹德,光大銀行南寧分行黨委原書記、行長周江濤,光大銀行呼和浩特分行黨委原書記、行長張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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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搞"雅腐"的"老虎"受審 曾將數百萬公共財物據爲己有

9月25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唐雙寧貪污、受賄一案。

圖爲庭審現場

唐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

2003年4月,被告人唐雙寧利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一司司長職務上的便利,將其保管、使用的價值人民幣301.5萬元公共財物據爲己有。

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唐雙寧利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一司司長,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職務調整、貸款獲取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1102萬餘元。

檢察機關提請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唐雙寧的刑事責任。

圖爲唐雙寧資料圖,他曾連續10年擔任光大集團“一把手”

唐雙寧出生於1954年10月,2017年12月退休。2023年7月,在退休5年多之後,唐雙寧落馬。

唐雙寧曾在中國人民銀行、原中國銀監會、中國光大集團任職。從2007年6月至2017年12月,他連續10年擔任光大集團“一把手”。

處分通報顯示,唐雙寧既想當官又想出名,大搞“雅腐”,以考察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旅遊,違規批准購置樓堂館所、佔用單位住房,違規收受名人字畫、紀念幣等禮品和禮金,還貪圖享樂,接受“管家式”服務等。

唐雙寧被開除黨籍,接受管家式服務,自稱“擅長書法、略通金融”

據央視新聞1月6日報道,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唐雙寧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圖爲唐雙寧資料圖,其曾自稱“擅長詩歌、書法,略通金融”

經查,唐雙寧喪失黨性原則,背棄職責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弱化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不力,違背黨的組織路線,棄守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利用職權大肆宣傳個人書法等作品,私自攜帶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入境並閱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考察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旅遊,違規批准購置樓堂館所、佔用單位住房;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他人利用本人職權謀取私利,違規收受名人字畫、紀念幣等禮品和禮金;貪圖享樂,接受“管家式”服務;既想當官又想出名,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爲謀求名利的工具,大搞“雅腐”,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爲他人在貸款審批、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唐雙寧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唐雙寧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唐雙寧自稱“擅長詩歌、書法,略通金融”,其繼任者此前已落馬

2023年7月1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顯示,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唐雙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瞭解,唐雙寧還是一位詩詞文學愛好者,其創作古體、舊體、現代詩詞數千首,著有詩集《霜凝詩詞選》(作家出版社)、散文集《負笈集》等。

另據長安街知事,唐雙寧酷愛書法、詩歌等文藝創作,將自己的書法稱爲“飛狂草書”,還以“霜凝”爲筆名加入了一些文藝團體。不論是在職時還是退休後,他經常參加相關社會活動,其作品曾在多家著名美術館、畫院、博物館辦展覽,用他自己的話說——“我擅長詩歌、書法,略通金融。”

公開資料顯示,唐雙寧出生於1954年,1971年參加工作,1971年12月到1978年10月,在遼寧省北鎮縣化肥廠當工人、政工幹事、黨辦秘書。恢復高考後,1978年考入遼寧財經學院(現在的東北財經大學),1982年畢業後的唐雙寧進入建行工作。此後唐雙寧的工作經歷長期聚焦在遼寧省,1994年升至中國人民銀行瀋陽市分行行長。

1997年5月,唐雙寧離開瀋陽來到北京,任央行信貸管理司司長。2003年中國銀監會成立,唐雙寧出任副主席。2007年6月,唐雙寧離開銀監會擔任光大集團董事長。一直到2017年12月卸任,唐雙寧在光大集團任職超過10年。

每經記者注意到,近年來光大集團反腐風波不斷。今年4月,接替唐雙寧出任光大集團董事長的李曉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據記者梳理,之前被查的光大系統幹部還有光大銀行原副行長張華宇、光大實業原董事長朱慧民、光大銀行南寧分行原行長周江濤、光大銀行南寧分行原行長蘇樹德、光大控股原行政總裁陳爽等。

近年來光大集團反腐風波不斷,圖爲光大銀行logo

2023年6月8日,光大集團召開全員警示教育大會暨2023年紀法教育月啓動會。會議播放了專題警示教育片,通報了集團近期查處的傘翔宇、陳爽、張華宇、蘇樹德、李少平、黃智洋等嚴重違法違紀案件,對集團系統紀法教育月活動進行動員部署。

會議指出,當前集團系統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腐敗案件“清存量、遏增量”的任務繁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禁而不止,立體式、全方位的“大監督”格局還未完全形成,廉潔文化的濃厚氛圍、良好風尚還沒有完全樹立起來。

此外,要堅持金融反腐和處置金融風險同步推進,強化“同步推進”意識、落實“同步推進”責任、提高“同步推進”能力,堅決懲治風險背後以貸謀私、違規利益輸送、內外勾結等腐敗問題;堅持嚴肅追責和追贓挽損同步推進,全力支持駐集團紀檢監察組查處集團系統職務違法犯罪行爲;堅持完善制度和強化制度執行同步推進,以集團“制度執行年”爲契機,形成有效管用的工作機制,定期檢視制度執行情況、評估運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