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後多次公開露面的“老虎”李吉平,被捕了

撰文丨餘暉

據最高檢8月26日消息,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李吉平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河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吉平作出逮捕決定。

李吉平被捕 資料圖

李吉平1955年出生,今年69歲,曾在中國建設銀行工作多年,1994年轉往國家開發銀行工作,曾任國家開發銀行人事局局長,2008年出任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2016年1月,李吉平卸任。

卸任之後,他仍多次出席公開活動。在2023年12月的一次活動上,李吉平還以“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中國開發性金融大講堂組委會主席”的身份,進行了視頻連線致辭。

2023年4月至6月,國家開發銀行作爲二十屆中央第一輪巡視對象,接受了巡視“回頭看”。巡視過程中及結束後,原副行長周清玉、王用生相繼被查。

2024年3月13日,已卸任8年的李吉平被查。

8月1日,李吉平被開除黨籍。

通報提到,李吉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大肆干預、插手金融機構職工錄用、職務晉升工作,污染政治生態;廉潔底線失守,大肆收受禮金,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搞錢色交易;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爲謀私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貸款融資、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吉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延伸閱讀

3名大搞錢色交易的官員同日被開除黨籍 有人已退休8年

近日,中紀委打“虎”不停歇,繼7月31日四“虎”被開除黨籍後,8月1日又有三“虎”被處分。

8月1日下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同時發佈對3名中管幹部黨紀政務處分消息:已退休多年的江西省政協原副主席胡強、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李吉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任上被查的南方電網原紀檢監察組組長龍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圖爲中紀委官網截圖

8月1日處分的三“虎”均是今年2月至3月相繼被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立案審查調查的。胡強曾執掌江西省財政廳多年,任職江西副省長4年之久;李吉平長期任職國開行,擔任國開行副行長長達8年;紀檢“內鬼”龍飛先後任職中國航天科工集團、長江三峽集團、南方電網,擔任多年紀檢領導。三人任職履歷不同,查實的問題卻有兩點相通,一是貪財,均被查出利用職權收受鉅額財物;二是好色,均存在大搞權色、錢色交易的問題。三人均被查實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被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他們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等待他們的將是司法的審判。

從左至右依次爲胡強、李吉平、龍飛 圖片來源:南方都市報

就在7月31日,西藏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王勇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退休多年的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蘇增添、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戴道晉、中石油原董事長王宜林被開除黨籍。

國開行原副行長李吉平:

已退休8年,被批“污染政治生態”

69歲的李吉平,從國開行副行長任上已退休8年,今年3月13日被查,是兩會閉幕後中紀委打下的首“虎”。

李吉平出生於1955年,遼寧大連人,高級經濟師。他長期在金融行業任職,早年就職於中國建設銀行總行。1994年3月,他調任國家開發銀行,先後擔任政策研究室主任、四川省分行行長,2008年9月至2016年1月任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

李吉平在退休之後,目睹了國開行多名同僚落馬,包括2016年6月,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副書記、監事長姚中民被查;2019年7月,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鬍懷邦被查;2021年9月,時任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何興祥被查;2023年5月,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周清玉被查,2023年7月,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王用生被查。

而今,李吉平也隨之落馬。

中紀委通報稱,經查,李吉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大肆干預、插手金融機構職工錄用、職務晉升工作,污染政治生態;廉潔底線失守,大肆收受禮金,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搞錢色交易;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爲謀私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貸款融資、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吉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吉平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央企紀檢“內鬼”龍飛:

執紀違紀、執法犯法

央企紀檢“內鬼”龍飛,今年2月5日在任上被查。

龍飛出生於1969年8月,高級工程師,長期在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工作,曾任辦公廳主任兼航天科工深圳(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

2014年,龍飛任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20年6月任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紀檢監察組組長、黨組成員,直至落馬。

官網簡介顯示,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央管理的國有重要骨幹企業,由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去年營收超8000億元。

作爲曾負責兩家央企紀檢監察工作的紀檢幹部,中紀委通報:經查,龍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頻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健身和娛樂活動安排;背離組織要求,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職工錄用等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清廉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大額錢款,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大搞權色、錢色交易;道德敗壞,腐化墮落;執紀違紀,執法犯法,把組織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作調動、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龍飛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龍飛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近年來,中紀委始終保持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堅持刀刃向內清除害羣之馬,堅決防治“燈下黑”,查處了一批“內鬼”。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了2024年上半年查處“內鬼”的情況,據通報,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共對紀檢監察幹部立案1569人,處分2003人,移送司法機關268人,其中,處分廳局級幹部95人、縣處級幹部560人。

江西省原副省長鬍強:

曾捲入“周公子炫富風波”

62歲的胡強,今年2月21日被查,是農曆龍年“首虎”。胡強曾執掌江西省財政廳多年,任職江西副省長4年之久。據媒體報道,他還曾捲入網上“周公子炫富”事件,被傳曾給“周公子”點菸。

龍年被查“首虎”胡強被通報開除黨籍(資料圖)

中紀委通報,胡強被查實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權違規爲親屬和特定關係人吸收存款提供幫助,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執紀執法活動;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將公權力異化爲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胡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胡強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