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懷孕生產 他偷吃女同事傳LINE「明後天也要」

▲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李鍾泉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曾姓女子2013年10月生下女兒後,隔年3月發現林姓丈夫黃姓女同事有染,提告求償70萬元;臺北地院法官根據林、黃2人LINE訊息的翻拍照片行車記錄器對話,認定黃女破壞曾女家庭,判賠20萬。

判決指出,林男、曾女2012年10月間結婚,2014年3月曾女發現丈夫與黃女以手機通訊軟體LINE的曖昧對話,且行車記錄器也錄到,林男承認自2013年10月與黃女交往。2人分居後,已於今年5月30日離婚。

根據LINE訊息的翻拍照片,林、黃2人對話包括,「黃:今天明明偷抱了」、「林:明天也要、後天也要」、「黃:我是狐狸精」、「林:妳讓人有想像空間」;行車記錄器對話則包括,「林:我在公司好想抱妳喔、還想吻你」、「林:我想要你」、「黃:你想要我什麼」、「林:你的人」、「黃:我不要,上牀你就要對我負責任了」、「黃:那我就要乖乖跟着走了,你手啊很習慣放在我的胸部上面」、「林:喜歡啊」。

法官認爲,黃女確有侵害曾女家庭生活圓滿及配偶權之侵權行爲,應賠償曾女精神損害2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