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偷吃女學生 賠百萬丟飯碗
曾經擔任嘉義縣1所國小老師的鄒姓男子,2012年底趁要結婚前,與剛滿16歲的女學生髮生性關係,婚後1個月還二度上牀,事後卻被女學生男友夥同女學生母親索賠1百萬元,還被要求籤下保密條款。但女學生男友事後向鄒姓索討1百萬元不成,仍檢舉鄒男不倫戀,害他丟了老師飯碗。
33歲鄒姓男子曾是嘉義縣一所國小的體育老師,曾教過現年19歲的陳姓女學生,兩人2012年透過網路恢復聯繫,陳女當時剛滿16歲,當時已有就讀博士班、在高中兼職的黃姓男友,但陳女隱匿不說,鄒男在2013年初結婚時也沒提,兩人便發生性關係。
黃男2013年3月上旬以陳女哥哥身分,夥同陳女母親出面,利用他熟悉教師評鑑制度,佯稱陳女已懷孕,要求鄒男父親拿出200萬元和解,否則將向學校檢舉不倫戀,讓他兒子無法再教書。
鄒父爲了兒子前途,雙方談判以100萬元和解,和解書籤訂約定保密條款,女方不能泄漏消息,否則須賠500萬元違約金。不料4個月後,黃男與陳母再向鄒父索款100萬元,但遭到拒絕,黃男竟向鄒男後來任職的屏東市1所國小檢舉,導致鄒男被解聘,鄒父憤而提告。
黃男後被依恐嚇取財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鄒父並主張陳母應返還100萬元,另依和解書給付500萬元違約金,一審法官判陳母應給付鄒父150萬元違約金,臺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爲,鄒男的私德雖不足取,但黃男檢舉則爲一己之私,判陳母應給鄒父50萬元違約金,全案確定。